【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訊】現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是中共政治局常委,是中共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糾集的所謂「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現任頭目。政法委作為中共的機構,成為中共干涉政府、破壞司法獨立的典型組織。「綜治辦」、「維穩辦」、「610辦(防範辦)」都是中共黨委的「政法委」在操縱,都與中共「政法委」合署辦公,幾個機構一套班子,政法委和610一起,在迫害法輪功中不但制定迫害計劃而且具體實施迫害。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是中共邪黨中央委員會於一九八零年後設立的,結果本應屬於政府的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國安、武警卻都受到中共政法委的操縱。中共政法委員會的存在本身即違反了《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因此中共政法委是個沒有法律依據、破壞司法獨立的犯罪組織。
周永康的邪惡本性使其成為政法委頭目
周永康在擔任四川省委書記期間多次強姦婦女,並在其妻死於一場被外界普遍認為是周永康一手導演的車禍後,立即娶了江澤民的姪女。周永康的心狠手辣和邪惡註定了其可以為個人目的不擇手段,這正是江澤民選擇其作為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工具的重要原因,以權力讓周成為繼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執行者。
周在九十年代末從國土資源部長升任四川省委書記,十六大進中共政治局,以及二零零三年三月人大升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皆是江澤民點名提升。周被江澤民一手提拔到政治局,現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江極力把周永康塞進政治局常委代替羅幹掌管政法委,以繼續其迫害政策。
周永康迫害法輪功不講道德和法律
四川汶川強震中,中共對大規模地震知情不報、倒塌的學校建築大多是豆腐渣工程等 事實令國內民怨聚集,尤其是周永康曾經任職四川,更是難辭其咎。為了擺脫國內外強大的社會和輿論壓力,周永康企圖轉嫁危機,繼續詆毀被迫害達九年之久的法輪功修煉者。
在周永康的授意下,中共特務在海外採用圍攻、謾罵、威脅、毆打等文革方式暴力襲擊海外法輪功學員,並在國難當頭之時,利用海內外媒體煽仇、嫁禍法輪功。周通過《僑報》硬生生地把法輪功學員打出的「天滅中共,天佑中華」篡改成「天滅中國」以煽動中國人對法輪功的仇恨。國內喉舌媒體在報導「天滅中國」時,總愛加上這是「據美國《僑報》報導」,因為他們自己也覺得這個謠言造得太離譜了,太恐怖了。就連讀者也質疑:法輪功打出這種口號不太可能吧,「法輪功說天滅中共,倒是可能的。」
黑龍江伊春市金山屯法輪功學員秦月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佳木斯監獄折磨致死。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攜兩個女兒歷經艱難,層層上訪,為夫申冤,卻是「狀告無門」。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王秀青和小女兒秦海龍再次被劫持到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只剩下孤獨的大女兒秦榮倩為父母妹妹申冤。
秦榮倩曾在北京正義律師的陪同下來到勞教所,依法要求與小妹秦海龍見面,當律師 和秦榮倩離開後,所長王亞羅往北京打電話說:「我代表周永康、代表黨中央、政法委要你們一定嚴辦律師,把律師打壓下去,不能讓律師參與這個案子。」
周永康迫害法輪功赤膊上陣
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不止指揮各級迫害法輪功的系統,而且流竄到全國各地,直接指揮當地610、國安、公安、社區特務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到一處,那裏的法輪功學員就被綁架、加重迫害或辦洗腦班精神摧殘,哪裏的民眾就被毒害。
在二零零九年底至二零一零年初,周永康專門針對法輪功,給法院等部門下了「指示」,對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要從快、從重處理。
二零一零年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為了企圖在二零一二年「上位」接任政法委書記,在周永康流竄到重慶之際,表現在重慶的「社區防控」政績(迫害群眾的能力水平),與王立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掀起重慶腥風血雨,操控重慶邪黨610、國安、公安、社區特務,嚴密監控訪民、異議人士、宗教人士及法輪功修煉者。十一月十六日重慶邪黨六一零、國安、社區特務為了討周永康、薄熙來的歡心,有組織、有預謀地綁架了幾十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在遼寧省大連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真相,中共當局 極為恐慌,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進駐大連,調動所有警力甚至部隊,親自布控綁架 法輪功學員。
此外,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與周永康亮相「闢謠」的同時,曾被周永康列為最高封鎖級別的敏感詞「活摘器官」相關詞在百度上一度解禁。百度網站上目前有大量揭露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暴行的文章。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慘劇就發生在被政法委系統管理下的中國各大省市勞教所,前重慶公安局長王立軍就直接參與此事。在瀋陽陸軍總院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曝光後,周永康曾到瀋陽親自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
周永康因迫害法輪功犯下的滔天大罪,必然隨著中共解體一同被清算。人們看到的是中共內鬥中周永康的失勢,其實這表象背後是善惡有報的體現,是上天用這種方式對罪大惡極的邪惡之徒的淘汰,並在過程中讓人們了解迫害法輪功的江集團和中共的罪惡,從而認清和拋棄它。
文章來源:《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