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遭拆 前屋主判全賠

【新唐人2012年3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陳姓男子看「10套房滿租中」廣告,心動買了5樓房子附頂樓加蓋,不料交屋後頂加馬上被拆除;前屋主卻辯稱「頂加是贈品」。台北地院判決前屋主敗訴,需全數退費。

北院判決指出,陳男在網路上看到「10套房滿租中,年收55萬元」、「權狀33.5坪,使用67坪」等廣告,心動想當包租公,便以新台幣547萬元,買下位於新北市淡水區5樓附頂樓加蓋的房子。

陳男沒想到,交屋後才3天,頂加因屬於違建,旋即被政府強制拆除,房子還嚴重漏水,導致房客紛紛退租。他指出,黃姓前屋主當初明知頂加將被拆,還在屋況說明中否認,憤而狀告黃男,要求全數退還價金。

黃男辯稱,頂樓是贈品,雙方在契約中也約定買方應自行承擔頂加被拆的風險。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負有告知頂加將遭拆除的義務,卻欺瞞隱匿,判全數退還價金。全案可上訴。

此外,黃男除了賣屋給陳男,還以相同手法把同公寓另一戶5樓附頂加賣給黃姓買家,頂加也遭拆除。一審法官依詐欺罪,判刑黃男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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