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兩位國民黨軍人之死

【新唐人2012年3月20日訊】【編者的話】希望今天的讀者、特別是國民黨人,能夠讀一讀這一篇記實報告。雖然這篇報告所記下的,只不過是1949年後,國民黨人在中國大陸無辜慘遭迫害的兩個最平凡不過的「故事」。

「莫攀共,攀共太心偏……」

我在勞改隊滯留十餘年,經歷的事情可以說是不計其數,其中印象較深的有劉篪之死和李植榮的被殺害。

劉篪之死

我和劉篪相遇有一定的偶然性。那是1973年。當時我已經從黑龍江省泰來縣第八勞改支隊(對外掛牌為黑龍江汽車製造廠)出監,但是仍然戴著反革命份子的帽子。我患高血壓病比較嚴重(210/130),被安排到新生醫院住院,和其他刑滿釋放份子在同一個病房。房間裏有八張病床。

有一天成吉思汗農場送來了幾名患者,其他人的名字我已經忘卻,唯一給我印象較深的是劉篪,劉篪是一個身材頎長、面色紅潤的南方人。由於他在東北和內蒙古已經度過了幾十年的勞改生涯,他的口音變得使我無法確定他原籍是什麼地方了。光知道他是黃埔軍校四期的畢業生,在國民黨軍隊裏資格算是比較老的。他原來在中華民國國防部擔任中校參謀,職務不算高,但位置相當關鍵。解放後他在數難逃,被捕判刑,發配黑龍江勞動改造。

劉篪是一個有修養的人,說話有禮貌,態度和藹可親。從舉止上看,他雖然歷盡磨難,軍人的風度沒變。他患的是食道癌。我從自己的切身經驗知道,勞改生活對犯人的種種摧殘有許多是無形的。例如,長期吃不飽飯,勞動時間長,尤其農活忙時往往沒有足夠的吃飯時間,不得不狼吞虎嚥,再加上心情壓抑等等,久而久之,消化系統很容易得病。我本人就曾因為胃和十二指腸潰瘍嚴重而動了手術,切除了80%的胃。我還認識幾位「難友」,也是消化系統疾病纏身。

劉篪的食道癌需要動手術。由一位醫術較高的李大夫主刀。劉篪平靜地接受這種大手術。手術整整進行了七個小時,據說很成功。當他從手術室被送回病房時大家都很高興。按理說,只要好好休息,得到好好照顧,他的健康是可以逐漸恢復的。而因為是同病相憐,我們同病房的患者之間,相互關懷和照顧的情形是頗為感人的。

天下有許多太巧的事情。不早不晚,就在他動手術前夕,他接到成吉思汗農場場部的通知,說是根據毛主席和黨中央的決定,對過去擔任縣團級以上的偽職人員進行特赦,不僅提前釋放,而且給予他們公民權,每人還發一套新的中山裝,以示寬大和關懷。劉篪是夠條件的,也獲得了這項「殊榮」,這樣一來,他的身份就變得和同病房的其他患者不一樣了。

就在他術後醒來和大家微笑時,醫院院長來巡視病房了。院長來了就生氣。怎麼搞的,一個已經獲得特赦的公民怎麼可以繼續和這些刑滿釋放份子呆在同一個病房裏呢?階級觀念和政策觀念哪裡去了?於是,他不由分說,命令立即把劉篪轉移到幹部病房去。

當李大夫來巡視由他動過手術的患者們時,發現劉篪已經被轉移到幹部病房,大吃一驚,而且非常不高興。要知道這是一次非同小可的大手術。我聽說僅僅是刀口就得從前胸一直交叉地切到後背。所以患者根本不可以有哪怕是輕微的運動,更經不起像轉移病房這樣的折騰了。

果然,由於受到了過大的震動,劉篪的刀口惡化。而更要命的是他被換進了一個只有勞改幹部才有資格住的病房。在那「階級鬥爭要天天講」的時代,勞改幹部會怎樣看待一個剛剛獲得特赦的國民黨軍官呢?他們之間可能有一絲一毫的「階級感情」嗎?別說是互相照顧了,就連倒個開水也不會有人管他的。所以他的病情急速惡化。而我們這些難友們曾經怯生生地主動提出照顧劉篪,不出所料馬上被頂了回來:「幹部病房是你們『二勞改』去得的嗎?」

沒過幾天,到了劉篪病危時,醫院才破例地允許我們病房一個姓張的小夥子去伺候他。可是為時已晚,當天晚上劉篪就不行了。小張回來後告訴大家:劉篪頭腦很清醒,沒有任何神智不清的症狀。小張問他有什麼話要捎給親屬,他說不用了。過了不久,他就安安靜靜地走了。我們只知道他的妻子和女兒都住在上海。

這是一個不大好聽的故事。沒有驚心動魄的內容,也沒有嚴刑虐待的罪惡。在那個年代,甚至可以說院長也是好心好意,但恰恰是那根繃得緊緊的階級鬥爭的弦,送了劉篪的命。儘管我對劉篪的瞭解不算多,但是我想,他作為黃埔軍校四期的學員,在國民黨軍隊裏一定打過許多硬仗,他一定是一位抗日戰爭的功臣,可是新中國的建立,給無數像劉篪這樣的人和他們的家庭帶來了無窮無盡的災難,結果是經歷了漫長的勞改歲月之後,孤單寂寞地死在塞北他鄉,給妻子女兒帶來無限的哀痛和思念。我猜想,他的家屬接到的肯定是一份簡單的死亡通知書,說是劉篪因患食道癌經醫治無效而去世。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妻子是否還在人世。就讓我的這段不太愉快的回憶留給劉篪的同期同學和同事們作為小小的紀念吧!

不論怎樣,劉篪是病死在醫院的病床上的,從這一點說,他還算是幸運的。這要看和誰比!比方說,和同是國民黨軍官的李植榮相比,他就幸運得多。

李植榮之死

李植榮是在1969年4月被解放軍戰士擊斃在黑龍江省嫩江勞改農場的勞動現場的。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呢?他犯的又是什麼罪呢?這話得從頭說起。

李植榮沒有劉篪那麼高的學歷和資歷。他出身於河北省順義縣的一個貧農家庭。兄弟姐妹六人,他排行第四。國民黨軍隊把他三哥和他當作壯丁抓去入伍,後來他當上了小小的排長,隨傅作義將軍的部隊和平起義、接受改編,不久以後復員回家,按理說,「歷史罪惡」即使有,也應該是一筆勾銷了吧?可是不然!1957年反右開始,根據毛澤東的一句話:「言者無罪對於他們是不適用的」,李植榮也就在劫難逃。既然被打成右派,就得新賬舊賬一起算,成了歷史反革命加現行(反革命)。剛剛結婚才六天的李植榮被捕判刑十年。他覺得他是響應黨的號召提意見,不應該算犯罪,於是上訴。而根據當時的法律,上訴本身就意味著不服判決,不服判決就意味著對自己的罪行缺乏認識。而在人民法官眼裏,是否認罪是量刑的重要標準之一。既然李植榮不認罪,就說明他罪加一等。所以他上訴的結果就是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發配黑龍江勞動改造。

李植榮死心了。人在矮簷下,不低頭又能怎樣?只剩一條路:老老實實「接受改造。」人總有個盼頭,他的幻想是通過刻苦的勞動爭取減刑,早日回家,和苦苦等待著他的妻子胡鳳蘭,和從未見面的兒子小早重新團聚,過幾天人的日子。加上他年輕力壯,勞動家庭出身,幹活是把好手,樣樣農活拿得起放得下,每項勞動都走在前頭,擔任犯人小組長。就這樣,一天一天地過,一年一年地熬,熬過了十三個年頭,眼看就有出頭的希望了。說不準哪一天天老爺可憐見,興許會發下來一張減刑甚至提前釋放的通知書呢!這樣一想,他的勞動勁頭更足了。

就說一個極小的例子吧!1969年4月,嫩江草原天寒地凍,我們中隊130名犯人在兩名勞改隊長和三名解放軍的押解下來到勞動現場執行打草任務。每個犯人每天的打草定額是三百斤。完不成任務的要受罰,例如,別人空手回監舍,完不成任務的得背一大捆草回去作燒炕用。勞改隊的定額總是必須經過艱苦努力才能勉強完成的。可是李植榮呢?總是提前超額完成任務。出事那天,李植榮一上午就打了415斤草,名列全隊第二,僅次於打了435斤的李樹文。中午吃飯後,李植榮一面磨鐮刀,一面笑著對李樹文說,要爭取超過他。真的,這種渴望通過艱苦勞動,獲得寬大處理的心情若非身臨其境是難以理解的。

打草任務比較特殊,犯人必須彎腰低頭緊張幹活,一不注意就可能越出警戒線。而什麼是警戒線呢?是犯人大組長奉命在勞動現場周圍插四面紅旗,象徵性地畫地為牢。兩面紅旗之間的距離是300米到500米。根據初中物理學的常識,在這麼長的距離上允許的視覺誤差應該是5米到10米。為什麼建築工人需要不斷地「吊線」呢?就是這個道理。

就在下午開始幹活一小時左右,戰士(後來得知他叫馬洪才)從他在東北角的哨位上走過來,指著一堆草問是誰打的。正在彎腰打草的李植榮不敢回答。馬洪才又問一遍,李植榮不得不回答說:「報告隊長,是我打的。」馬洪才說:「你出了警戒線,知道嗎?」根據勞改隊規定,越出警戒線是嚴重的錯誤,回去是要受批鬥,受處罰的。李植榮就比劃著兩端的紅旗,意思是說他並沒有出警戒線。馬洪才看這個犯人膽敢強嘴,就有點生氣,命令他朝前走。李植榮只得說軟話:「報告隊長,我下次注意。」但是解放軍的話他又不敢不服從,於是放下鐮刀,乖乖地朝前走了幾步。這樣一來,如果他本來沒出警戒線,現在也站在警戒線外了,如果他真的出了警戒線,現在離警戒線就更遠了。

在通常情況下,這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許多曾經越出警戒線的犯人,也都曾被釘在原地罰站大約半小時到一小時,然後就命令他們回去,繼續幹活。要知道,在四月份的嫩江農場,脫了棉襖,只穿背心,站在野外是很冷的。而且這麼長時間被釘在那裏不幹活,就很可能完不成當天定額,所以罰站本身也是一種懲罰。後來這兩個解放軍自己說,當天在喝住李植榮之前,就有三、四名犯人曾因越出警戒線而被釘在那裏。

任何一個思維正常的人,都以為李植榮也會在罰站以後回來繼續打草。可是不然。解放軍的代理班長(後來知道他叫王忠全)巡邏到了李植榮罰站的地方,他問了馬洪才幾句話,就開始詢問和訓斥李植榮。對話內容大致如下:

王忠全說:「你出了警戒線知道嗎?」

李植榮說:「報告隊長,我下次注意。」

王忠全說:「你們隊長沒有說不準出警戒線嗎?」

李植榮說:「隊長說了。」

王忠全說:「都隨便出警戒線,要紅旗有什麼用?」

李植榮說:「我下次注意。」

王忠全問:「你叫什麼名字?」

李植榮說:「我叫李植榮。」

王忠全問:「你犯什麼罪?」

李植榮答:「歷史反革命。」

王忠全問:「你過去是幹什麼的?」

李植榮說:「我是國民黨軍隊的排長。」

王忠全問:「殺過人沒有?」

李植榮說:「殺過。」

……

由於野外風向不定,各人聽到的對話內容不完全相同,但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他們之間有較長的對話。

這番對話惹怒了王忠全。他命令李植榮轉身朝前走,李植榮向前走了幾步;王忠全還嫌不夠,又喊:再朝前走!李植榮又服從了。這樣的命令重復了好幾次,這樣一來,李植榮就距離警戒線越來越遠了。王忠全對旁邊的馬洪才說:開槍打!馬洪才奉命拉上槍栓,準備射擊。李植榮是軍人出身,聽到槍栓聲,覺得不對,急忙轉過身來。可是子彈已經打中了他的腹部,他應聲倒下。王忠全急切地對馬洪才說:「再開一槍,再開一槍。」可是,馬洪才在慌亂中把子彈掉落在草地裏,他蹲在地上找到子彈,再上了膛。朝天開了第二槍。

兩聲槍響驚動了正在昨天打完的草垛裏休息的勞改隊長。李隊長趕到現場,看到的是被擊中腹部而躺在地上的李植榮,便問解放軍怎麼回事。王忠全和他嘀咕了幾句,李隊長就命令犯人大組長劉德元在離草垛不遠的地方集合犯人隊伍。這期間,李隊長走到李植榮跟前,踢了他一腳,跟他說了幾句話,然後按照王忠全的說法,向全體犯人宣佈:「犯人李植榮,非法越過警戒線,經鳴槍警告不聽,被我解放軍當場擊斃。現在收工回去!」這時候,李植榮又掙扎著跪起一條腿來,但馬上又倒了下去。

王忠全、馬洪才和鄭隊長帶領隊伍回監舍,留下李隊長和戰士趙明貴看守現場。受傷的李植榮沒有得到過任何搶救。一直到王忠全、馬洪才步行好幾里路押送犯人隊伍回監舍,然後向上級彙報,再由上級派人趕到現場,經過這麼長時間,李植榮還沒死,還和趕到現場的排長劉繼賢有過對話。自始至終沒有任何人企圖採取任何措施搶救李植榮。據說,是在派一名犯人用牛車把李植榮拉到半路上的時候他才斷氣。該犯人將他草草埋葬。事後,按照「犯人企圖越獄逃跑,經鳴槍警告不聽,被解放軍當場擊斃」的結論,通知李植榮的家屬。就這樣,李植榮的生存權被極其卑鄙而殘忍地剝奪了。而被扣上「企圖越獄逃跑而被擊斃的反革命份子的家屬」的帽子的胡鳳蘭,和從來沒有見到過自己父親的小早,則幾十年如一日地背著這頂黑鍋,抬不起頭來!

還有一個插曲:第二天犯人照常出工打草,犯人大組長需要用紅旗,可是發現紅旗已經不在原來的地方,而是被移動到離草垛近幾十米的地方了。這就不奇怪了:後來向各分場犯人傳達時,都說是嫩江農場七分場有個犯人企圖越獄,跑出警戒線七十米以外,解放軍鳴槍警告,他不聽,繼續逃跑,解放軍不得已才開槍,將他當場擊斃了。

1986年,胡鳳蘭和小早收到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再審判決書,說是李植榮原來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屬於冤假錯案,給予平反。這就是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標準,李植榮是個守法公民,他完全是無辜被捕判刑的,而在服刑(讀作苦役)十三年、只剩兩年殘刑時,竟被罪惡的子彈剝奪了生存權利。儘管後來法院於1989年確定王忠全、馬洪才的行為是典型的故意殺人,李植榮純屬無辜遭到陷害,他的親屬至今得不到任何賠償,甚至連一句慰問的話從政府那裏都沒有聽到過。

我們這些經歷過長期勞改煉獄的人,能夠從勞改隊裏活著出來,畢竟是倖存者。儘管九死一生,儘管妻離子散,但是與李植榮和劉篪相比,我們是不幸中的萬幸。我們有責任使醜陋的真相大白於天下。李植榮和劉篪的命運告訴人們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就是毛澤東喜歡說的那句話:「能夠消滅者馬上消滅之,暫時不能消滅者留待以後消滅之。」毛澤東是這麼說的,毛澤東們也是這樣做的。

(原題目:國民黨軍人劉篪和李植榮之死)

2006年2月22日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第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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