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12日電)早年演出「好小子」電影成名的顏正國因擄人勒贖案入獄,由於表現良好,今天傍晚假釋出獄。他說,最想和母親及兒子團聚,也想重返演藝圈從事喜歡的表演工作。
顏正國度過10年鐵窗歲月,今天傍晚5時許終於走出台中監獄大門,他身穿紅色衣服、褲子、白色球鞋。談及假釋,他很高興,也謝謝獄方的幫忙及照顧。
顏正國說,關了這麼久,好不容易重獲自由,內心除喜悅外,腦袋一片空白,現在只想和分離10年的母親及兒子見面。
顏正國表示,在監獄生活期間,除了例行的工作外,有空就練習寫書法,他非常感謝書法老師周良敦的指導,也讓他學習安靜、沉澱。
對於出獄後的新生活,顏正國說,喜歡演藝表演工作,希望能夠重返演藝圈,至於是否會再拍電影,還得詳細規劃。
顏正國的友人開車到監獄外接送,離去前,顏正國特別向獄方人員深深一鞠躬,表達感謝。
顏正國於民國85年連續犯下毒品、竊盜等罪,90年再因參與結夥綁架施姓男子被捕,一度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懲治盜匪條例」求處死刑,隔年法官判15年有期徒刑,因在獄中表現良好,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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