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趙長青說 李修武案應當發回重審

【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訊】擔任薄熙來常年法律顧問的趙長青,在去年12月9日,沙坪壩區法院判處李修武18年有期徒刑之後,並沒有退卻和氣餒,他說,要二審繼續為他做無罪辯護,李修武不是黑老大,它的案件應當發回重審,由於王立軍叛逃事件已經定性,關海祥取代了公安局長的位置,而2月6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重慶政法委書記劉光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打黑工作常態進行」,似與王立軍搞得運動式「黑打」劃清界限,故此,趙長青對李修武案表示樂觀,重慶新聞界消息人士說,薄熙來對「刑法泰斗」顧而不問,意欲何為?

李修武是目前風靡海外「跑路」的重慶民企老闆李俊的哥哥,2010年10月22日,他從成都成功出逃海外之後,薄熙來和王立軍非常惱火,沿用文革株連九族的辦法,不僅把李俊之妻羅淙判刑一年,而且,還把他的哥哥打成了「黑老大」,儘管海外媒體提供了足夠的證據,可以洗刷李俊被強加的罪名,但去年12月9日,還是被酷吏王立軍操控的沙坪壩區法院一審判刑,李俊的31個親友,被生編硬造了多項罪名,全部系獄,李修武被判了18年,其他最輕的何君被判了1年零2個月。

目前,他們正在提出上訴,今年已是古稀之年的趙長青說,他不改初衷,依然要為他們打官司,重慶新聞界的消息人士說,薄熙來對自己的法律顧問,毫不客氣,對他也發出過警告和威脅,但趙長青只要一息尚存,都要堅持真理。重慶媒體從業20多年的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童之偉教授的調查報告在海內外刊發,引起了強烈反響,它有助於此案發回重審,它成了中國政局由左轉向的一個風向標。

據重慶媒體轉述劉光磊的話說,目前重慶打黑工作處於常態化階段,「只要露頭就打,發現就打」,另外,還要建立有效的防範機制,不然,黑惡勢力有可能滋生。他強調,打黑工作並不只是一個人一個部門可以運作的,需要公檢法整個政法系統通力合作,而且也需要得到廣大人民的支援擁護。

我認為,劉書記可能處於兩難之中,既想對以前的「黑打」糾偏,又擔心黑惡勢力捲土重來,實際上,趙長青,童之偉等律師學者和人民群眾從來不反對常規性執法,對確實是黑社會的涉案人員,只要證據確鑿,就應當依法處理,但是,李修武案件根本不符合涉黑的四項條款,這一點沒有任何人比趙長青更有權威,不僅是因為這位德高望重的刑法專家直接參與了涉黑條文的制定,而且,他在西南政法大學研究法律多年,公檢法司很多掌權者都是他的學生,趙律師對重慶非常瞭解,其見解也深邃獨到,為什麼重慶法院不聽法律專家的意見,卻聽命於薄熙來一人呢?難道王立軍跑了,他留下的幽靈還不敢動嗎?

最近,我得到了全套的李修武案的法律文書,運用重慶金明律師事務所趙長青和成都篇章律師事務所文聞等人的辯護詞,比對沙坪壩區法院的判決書,可以清楚地看到,重慶地方法院不是依據事實和司法條文,在審理李修武等人的案件,而是在聽命於沙坪壩區政法委,而區委書記李劍銘則聽命於薄熙來。這種不正常的現象,並沒因為王立軍的叛逃而得到及時糾正,有些繼任者還想坐享薄熙來打黑「黑打」搶來的45億元的「大蛋糕」。重慶新聞界人士轉述趙長青的話說,他輕易不會為被政府指控黑社會的人做辯護,以前是黎強,因為他父親與其有舊;現在是李修武,他與其沒有私交,而是看了所有的證據材料,仔細研究調查之後才決定受理此案的,他們實在是太冤了!

我認為,趙律師講得一點都不錯。僅舉一例即可足以說明李修武之冤:沙坪壩區法院指控他的罪名很多,其中有一條是尋釁滋事,1998年6月21日,被告人李修武得知被害人楊麟與妻子鄭亞英到沙坪壩區文化館其經營的金皇冠歌舞廳樓下打電話,因找補零錢與承包小賣部的何春香發生糾紛,帶領被告人白紅波等人,對被害人楊麟,鄭亞英進行毆打,致使被害人面部,胸部,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楊的損傷是輕微度,事後,李俊出面償了被害人的醫療費。

李俊發給我的證詞是這樣的:2009年8月22日,李俊被公安局以涉黑為由通緝,12月4日被捕,2010年3月5日無罪獲釋,此間民警楊江,楊先,安支隊長對上述事件已做出調查結論,第一,李俊根本不知情,何來賠償醫藥費的事?第二,當時根本就沒見過什麼法醫鑒定報告。

我認為,不聽李俊的辯解也罷,讓我提兩個問題,14年前的舊事,是當時的鑒定報告,還是現在補辦的?法庭出示了嗎?如果是前者,為何當時不抓他判罪?如果是後者,如何服人?假定是真的,為什麼重慶公安局在2010年3月出具了李俊無罪的公函,14年後的今天要整人,實在找不到尋釁滋事的所謂證據,就不惜時間垮度去拼湊包裝了。再說,還有一個追訴時效的問題,不知道沙坪壩區法院的法官學習了法律文書沒有?

類似破綻在判決書裏比比皆是。還有 1998年10月,2007年6月,2009年3月,2007年9月,2006年12月,2003年8月的一些陳芝麻亂穀子的,雞毛蒜皮的小事,通通編織起來,形成法網,再把李家兄弟這幾條大魚裝進去,但太牽強了,如果重慶真的像劉光磊講的「常規性執法」,會出現這樣的怪事嗎?試問:為什麼當時不依法處理呢?為什麼要等到人家手裏有了45億的「大蛋糕」,才回溯以往加罪於人呢?薄熙來是以法治國,還是搶錢買官,難道不是一目了然嗎?

去年9月 27日,趙長青在法庭上為李修武作辯護時說,上述行為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他還對公訴人指控的其他所謂5項罪名進行了批駁,得到了全場熱烈的掌聲,但法官卻打斷趙律師的精彩辯護,不予采信,還警告金明律師事務所,不得公開發表辯護詞,難道這是正常的行為嗎?沙坪壩區法院是按照國家法律條文判案,還是依據薄熙來,王立軍的個人意志辦案?這一切都成了笑話。

另外的重慶消息來源說,彭治民涉黑案的「二告」曾智強家人,也請過趙長青代理辯護,他沒有親自出庭,叫女婿代理,這也無妨,但因為電話受到監聽,當曾家前往趙的律師所繳納50萬元的律師費時,重慶公安人員竟趕到該所,強行沒收了全部律師費,美其名曰:涉黑資金。。。。。。這就是薄熙來,王立軍之流「打黑搶錢」的壯舉,為中國律師史上所僅見!這50萬現金到底進了誰的腰包?至今曾家親友都不清楚,正如李修武根本不認識許多下屬的黑社會成員一樣,曾智強和彭治民只見了四次面,他們僅僅是租賃關係,但這一點不影響王立軍借機搶錢,曾智強母親彭佩瑤說,後來,她家又支付了20萬元給趙長青女婿的律師事務所,但並未改變兒子被判無期徒刑的命運,重慶新聞界的消息人士說,薄熙來,王立軍踐踏國家法律,已經到了罪行累累,罄竹難書的地步!

重慶媒體的報導說,對於重慶的安全問題,劉光磊列舉了兩個指標,證明了重慶目前良好的安全形勢,第一個,是由第三方機構做的群眾安全感測評指標,去年比前年增加了1.9個點,總分達到了96.58,位於全國第一。第二個,是2010年由中央綜合治理辦公室做出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排名,經過70多項指標的測評,重慶在全國排名第一。

在我看來,這全是玩弄數位的謊言,現在,重慶的謊言和亂法已經是世界第一,我身在多倫多,幾乎每週都收到有關重慶的投訴,只是我反復核實證據慎重未報而已,像李俊這樣的案件,近期還會陸續推出,如果關海祥,劉光磊等人確想走出薄熙來和王立軍的陰影,讓老百姓對其另眼相看,必須面對冤假錯案堆積如山的現實,把李修武案發回重審,還良民一個公道,否則,必將導致極其嚴重,不可挽回的後果。試問,連中國資歷最深的「刑法泰斗」都不能照亮你們的眼睛,國家還有前途嗎?

2012年3月7日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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