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陳又珍被檢舉涉貪案,檢調昨前住花蓮等13處搜索,並漏夜複訊陳女,她否認犯案。檢察官今晨依貪污重罪及有串供之虞,將她聲請羈押禁見。
除陳女遭到聲押禁見,涉案的某大學郭姓教授及行賄的康姓業者,經檢察官複訊後,依貪污重罪及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以被告身分約談陳女、郭男及康男等8人到案,昨天深夜陸續移送北檢漏夜複訊,檢察官於今天早上5時許訊問結束,依貪污重罪及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2/03/08/a669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