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協助台牛建立生產履歷

【新唐人2012年3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7日電)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瘦肉精管制政策」提出的專案報告指出,政府「有條件解禁」牛肉含有瘦肉精,不包括豬肉,同時會輔導台灣養牛業者建立生產履歷,以形成市場區隔。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明天將邀請農委會主任委員陳保基、經濟部長施顏祥等人專案報告「瘦肉精管制政策」並備質詢,農委會的專案報告晚間送抵立法院。

報告中指出,目前核准萊克多巴胺添加於豬飼料的國家,包括美國等26個國家或地區,核准添加於牛飼料的國家則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印尼等4國,核准添加於火雞飼料的則包括美國、加拿大等2國。

而歐盟27國與中國大陸、台灣等計29個國家明令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且規定進口肉品不得殘留萊克多巴胺。至於日本已訂定進口肉品的殘留容許(MRL),但尚未完成國內檢驗登記使用。其餘大部分國家對肉品含萊克多巴胺管理大都採用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簡稱Codex)草案標準或無特別管理。

農委會在報告中表示,聯合國國際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共同組成的食品法典委員會,於2008年開始針對萊克多巴胺進行評估,迄今經3次討論,因歐盟與中國大陸異議所以沒有通過。今年食品法典委員會大會將再做討論。

農委會表示,政府在重視國民健康、尊重專業的基礎上,衡量國家整體的利益,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政策方向。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的牛肉「有條件解禁」,但並不包括豬肉,也不包含萊克多巴胺以外的瘦肉精。

農委會強調,「豬農的憂慮,政府都放在心上,也會以行動保障」,為照顧包括豬農在內等畜牧產業的發展,不會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外國豬肉進口台灣。

農委會指出,將推動生產履歷制度,並輔導台灣養牛業者建立「生產履歷」、明確標示,形成市場區隔,國人可以清楚知道生產流程,讓消費者能夠有更好選擇。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