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健康因素用瘦肉精 歐盟反對

【新唐人2012年3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7日專電)政府拍板有條件開放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不過歐洲聯盟基於消費者的健康考量,反對非健康因素對畜類施用化學物質,且自1996年起全面禁用瘦肉精。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主管衛生與消費者政策事務執委辦公室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非因醫療用途,歐盟明確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俗稱瘦肉精)等含有乙型受體素(beta-agonists)的化學物質。

這位負責新聞聯繫的官員說,為保護消費者健康,歐盟自1996年宣布全面禁用瘦肉精。根據歐盟理事會在1996年4月29日頒布的法令,嚴格規範畜牧業不得使用含荷爾蒙、甲狀腺拮抗素與乙型受體素的化學物質。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負責食品安全官員提供的資料,萊克多巴胺是原用於母牛、母馬早產時,可抑制子宮收縮的藥劑,也是治療馬罹患支氣管擴張的用藥,但禁止施用於人體。

政府宣布有條件解禁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行政院衛生署傾向把殘留容許量訂為10ppb、也就是殘留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10微克。

據WHO提供的資料,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2004年舉行第62屆會議,草擬萊克多巴胺每日安全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以及動物用藥品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e Limit, MRL)。

根據草擬指標,牛、豬肉品中的瘦肉精殘留容許量,都是每公斤肌肉不得超過含量10微克、肝臟40微克、腎臟90微克、脂肪10微克。成人每公斤體重的瘦肉精每日安全攝取量以1微克計算。

但草擬指標經過多回合的會議討論,至今仍無法達成國際共識。支持的國家說,草擬的瘦肉精MRL經過專家委員會風險評估,和已3度檢視MRL指標,並採用所有相關可取得的數據,執行檢視MRL的任務,安全性無虞。

反對的國家則說,瘦肉精的安全性持續受到關注,因此不贊成採納草擬的瘦肉精MRL指標,更關切瘦肉精在畜類肺部的殘留量。

目前全球共有美國等25國畜牧業使用瘦肉精,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計劃今年7月2日至7日在聯合國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總部、義大利羅馬舉行第35屆會議,討論是否肉製品來源的畜類可使用萊克多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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