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升被控賄選案 花檢不起訴

【新唐人2012年3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2日電)第8屆花蓮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賴坤成舉發當選人王廷升涉嫌賄選案,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王廷升犯罪證據不足,全案在偵查終結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賴坤成在選舉期間舉發王廷升假借捐助名義,向中油公司爭取新台幣20萬元活動經費,協助花蓮縣新城鄉順安村鎮安宮舉辦祈福法會,並要求鎮安宮陳姓主任委員等人在立委選舉中給予支持,涉嫌賄選。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今天表示,全案經檢察官偵辦後,陳姓主委證稱是主動邀請王廷升上台勉勵信眾,且中油活動經費並非由王廷升直接捐助鎮安宮,而從錄音內容雖然發現,王廷升有向陳姓主委請託支持,但無法證明其間有賄選對價關係。

許建榮指出,中油是否補助鎮安宮活動經費,王廷升並無決定權限,且中油是依據所訂定的睦鄰工作要點核定補助金額,並非毫無依據核定補助,承辦檢察官在偵查後,認為王廷升犯罪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賴坤成還舉發王廷升和另一名立委候選人張智超,分別以7萬元及3萬元為代價賄選,許建榮表示,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告發人只是泛指坊間盛傳有賄選情事,卻未提出具體賄選事實和足資調查的證據,全案依規定予以簽結。

賴坤成另舉發的花蓮縣政府舉辦挺馬吳花蓮造勢大會,動員教職人員到場,公然為張智超拉票違反行政中立法,許建榮指出,違反行政中立法應否受懲戒或懲處,是屬於行政罰範圍,檢察機關無法置喙,全案依規定簽結。

對於賴坤成舉發有選務人員公然列名張智超和王廷升的後援會幹部,並上台亮相推薦王張兩人,許建榮指出,選務人員的這項行為是屬於行政罰範圍,並無刑事罰的規範,權責應屬中央選舉委員會,檢察官已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至於賴坤成告發王廷升在平面媒體刊登廣告,誣指賴未出席蘇花改環評審查會議案,涉嫌違反選罷法,許建榮指出,檢察官已發交花蓮縣調查站積極調查中。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