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中共要調整民族政策嗎?

【新唐人2012年2月22日訊】2月13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發表了中共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的一篇文章,題目是:「對當前民族領域問題的幾點思考」。眾所周知,朱維群是現今中國政府在民族事務上的主要發言人,因此,他這篇文章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國政府在民族事務上的政策走向,值得關注。

文章說:「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並不意味著團結、穩定的問題,尤其是反對分裂主義的問題自然而然就可以解決了。在這個問題上,前蘇聯和南斯拉夫的教訓非常深刻。」朱維群的建議,概括起來說就是:淡化民族意識,強化對中華民族的認同。

不難看出,朱維群的主張,深受北大教授馬戎的影響。2009年,我從《共識網》上讀到馬戎的文章,當時就感到馬戎的觀點很重要,很可能會被政府採納作為政策。

馬戎認為,目前中國民族問題的癥結就在於中共學蘇聯,搞民族自治,助長了少數民族的民族意識和分離主義。

按照馬戎,民族自治這一套根本就應該取消。朱維群自然不敢走這麼遠。因為朱維群知道,和馬戎說的正好相反,當今世界的大多數多民族國家,包括美國,對原住民族都是實行高度自治的。

因此中國如果公開取消民族自治制度只會招致國際社會更嚴厲的批評。朱維群只是說今後中國不再增設民族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與此同時,朱維群又提出種種建議,進一步把現有的民族自治的內容抽空。

不錯,朱維群也講到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他特地講到,漢族人喜歡說的「龍的傳人」「炎黃子孫」其實並不科學。這個問題我早在八年前就講過了。

在2004年的維吾爾人權研討會上我就指出,由於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徹底破產,中共當局不得不乞靈於民族主義,然而民族主義是雙刃劍。你講你的民族主義,那就必然反過來刺激別人的民族主義;你講你的民族傳統,別人也會講別人的民族傳統;你大講特講龍的傳人炎黃子孫,大講特講儒家傳統,可是,象藏族維族蒙族,人家不是龍的傳人,不是炎黃子孫,也不屬於儒家傳統,你這樣講,不是刺激人家的疏離感,刺激人家的分離意識嗎?

朱維群建議強化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可惜的是,中華民族這個概念只有一百來年的歷史,更由於中共拒絕普適價值,因此這個概念在中共那裡尤其缺少內涵。實際上,中共所說的中華民族,往往就是大漢族主義。

例如2007年年底,中國總理頒佈法令,將中國傳統節日——清明、端午和中秋改為法定節假日,可是我們都知道,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都是漢人的節日;還應該加上春節,因為春節是漢族傳統曆法的元旦,藏人有藏歷,穆斯林有伊斯蘭歷,他們的新年和我們的不是一個日子。官方還出版了《我們的節日》一書;中央電視台也製作播放了《我們的節日》七集電視片,其中講的都是漢民族的傳統節日,沒有一個是其他民族的傳統節日。

另外,兩年前,2010年1月15日教育部發佈通知,要求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於春節期間組織學生參與「給祖國母親拜大年」活動。這個「拜祖國」共有六項內容:一拜壯美河山,二拜炎黃始祖,三拜歷代英傑,四拜革命先烈,五拜英雄模範,六拜億兆黎民。

在這些地方,所謂「我們」,都是沒想到人家少數民族的。這不是大漢族主義又是什麼呢?

過去,在一些刑事案件上,政府對少數民族的人處理比較寬。漢人對此十分不滿。這次,朱維群宣佈:「不要突出民族身份,給予超市民待遇」;「不能對違法行為採取『息事寧人』態度,不能允許任何人以『民族』身份躲避或抗拒法律的實施」;「防止形成體制外的什麼『民族村』、『民族社區』、『民族團體』」。看上去,這是一碗水端平,其實不然。因為我們知道,中共對少數民族是小事從寬,大事從嚴。

同樣是偷渡越境,如果是漢人,被抓住通常都不會受到特別嚴厲的懲罰,如果是藏人維人,就可能被當場開槍打死,有的還要扣上恐怖主義的帽子。不久前,溫家寶講話,說「政府把那些少數自焚的藏人視為恐怖主義者」。可是對於漢人自焚就不會說你是恐怖主義。前年,江蘇泰興陝西南鄭福建南平等地,接連發生砍殺幼兒事件,政府也沒有加上恐怖主義的罪名。前年,浙江湖州織裡萬人暴動,不少來自安徽的民工和當地人爆發衝突;如果是少數民族民工,那就又要安上「境外勢力操縱」「搞分裂」的罪名了。在西藏,地方政府強行把四位領袖的畫像送進寺院,而內地的寺院教堂,政府就不敢這麼幹。

以上種種都說明,所謂中國政府在民族事務上的政策調整,無非是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的強制性同化即漢化。也許有人會說,歷史上很多民族的融合即同化,也是靠強制手段才成功的。但問題是,要使強制性同化政策獲得成功,必然要採取野蠻的手段,而且還要經歷很長的時間。在當代世界,我們還能夠允許那些野蠻的做法嗎?中共政權還能維持那麼長的時間嗎?可以肯定的是,中共當局的這些做法,只會進一步激化民族矛盾,導致更多的流血衝突,並留下無窮的後患。我們必須堅決反對。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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