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揭韶關市倆區委書記相繼離奇死亡黑幕

【新唐人2012年2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近日,媒體爆出繼韶關市武江區原區委書記鄔學新跳樓身亡一年後,其繼任者蘇力被發現於今年2月17日淩晨自縊身亡。引起媒體高度關注。民眾普遍質疑,同一崗位的前後兩任書記先後自殺的背後,是否隱藏了尚未曝光的官場驚天黑幕?

據悉,2008年7月7日主政韶關市武江區長達10年的鄔學新因違紀違法遭好友實名舉報,被免去區委書記一職,保留原職級待遇,改任調研員。區委書記一職隨即由蘇力接任。

2010年10月16日17時許韶關市武江區原區委書記鄔學新從武江區政府辦公樓天臺跳樓身亡。

今年2月17日淩晨,鄔學新的繼任者蘇力被發現在其住宅內自縊身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初步判斷為自殺,排除他殺。

在同一重要崗位上,兩任官員前仆後繼,共赴黃泉,震驚朝野,在輿論界引發了巨大衝擊波。

《博客中國》2月20日發表博文《兩任區委書記相繼自殺,這官場到底咋了?》

該博文稱:“鄔學新之死,組織上雖沒有給出畏罪自殺的結論,但外界卻公認其自殺是因涉及腐敗。正是有了鄔的鋪墊,蘇力的自殺,公眾有理由格外關注。”

博文質問:當初,鄔學新牽涉的腐敗案因其自殺而不了了之,現在,蘇力放著好端端的區委書記不當,又以自殺的方式來結束生命又是為何?

回顧:韶關區委書記自殺之謎

該博文表示:2010年10月16日鄔學新的死因在當時就成為了街談巷議的熱點話題。兩天后,即10月18日,韶關市委宣傳部、公安局向媒體公佈了鄔學新墜樓事件調查結果。調查認為,鄔學新與好友發生經濟糾紛,遭該好友實名舉報,此事對鄔打擊很大,造成精神壓力過大、情緒低落,心結長時間無法解開,從而走上輕生之路。

然而,有記者進行了多方調查,發現事實遠比官方公佈的要複雜得多。

記者從惠民南路派出所瞭解到,此前,的確有一姓陳的人因與鄔學新經濟糾紛曾向派出所報警。派出所調查後,認為純屬經濟糾紛,未予立案。據派出所介紹,該案是一個水電站糾紛,標的只有30多萬元。

這麼小的案子,能給一個區委書記造成如此大的壓力以致自殺?

帶著疑問,該記者于19日多次同陳某聯繫,陳某表示不能出面,因為一個老領導給他電話,要求他不要接受媒體採訪。該領導表示,“時機成熟後,政府自然會給你澄清的。”

在記者的一再要求和保證下,陳某才勉強介紹了他和鄔學新之間的經濟糾紛始末。

據陳某講述:80年代時,鄔學新在翁源縣一個鎮裏做書記時,認識了陳某,關係很好。後來,鄔雖逐步升遷,但兩人一直保持往來。

2003年,陳某找鄔借60萬元錢承包乳源縣東坪鎮水電站。2005年,陳還了20萬元,後來鄔學新安排了他的第二任妻子林小燕去管理電站,每年可以收取10多萬元電費,收了3年,有30多萬元。這樣算下來,陳某欠的60萬已經還了50多萬了。

2009年10月8日,已經從區委書記職務上離位一年的鄔學新,突然找到陳某,要求陳在三份事先列印好的“承諾書”上簽字:一是無償轉讓水電站;二是無償轉讓陳某在武江區以30萬元的價格剛買的一塊200平米的地;三是過戶一套房產。

2010年初,陳某就此事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認為純屬經濟糾紛,不予受理。

2010年10月5日中午,在中間人的撮合下,陳、鄔兩人坐在了一個飯桌上,商談如何解決雙方矛盾。最後商談初步結果是,水電站、房產歸鄔的妻子林小燕,土地歸陳,但陳要付10萬元補償給林小燕。

10月16日,陳聽到鄔跳樓的死訊震驚不已,但認為跟他自己無關,因為雙方的糾紛金額很小,而且他們之間的糾紛已經達成協議,面臨解決,此時鄔學新怎麼可能因此去跳樓呢?

記者進一步調查得知:在這一段時間裏,鄔專程將他的母親送回了老家。跳樓之前的鄔顯得很正常,10月16日這天早晨7點,一些爬山的人還看到鄔已從芙蓉山晨練下山,見到其他人,鄔還主動與他們打招呼。

記者調查到:10月16日是週六,不是工作時間。鄔學新獨自呆在辦公室的5個小時裏,只知道他曾企圖割腕自殺,留下大片血跡,而他內心經歷了怎樣的煎熬,不得而知。據稱,他曾打過很長的一通電話,與人談條件,可能談判破裂後認為已走投無路,於是跳樓自殺。

有關知情人員告訴記者,鄔學新有多套住房,常住的是武江區白芒路一個靠山、望江的獨體樓,據進去看過的官員講,房子像宮殿一樣,非常豪華。林小燕平時開一部白色豐田車,有人猜測這是別人送給鄔的。

鄔學新跳樓後,武江區政府官員對他褒貶不一。好的評價,認為他對武江區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為人豪爽,講義氣,有魄力,敢作為。差的評價,集中認為他是一個大貪官,個人生活作風也比較混亂。但眾口一致的評價是,鄔是一個十分強權、鐵腕的官員。

據瞭解,2008年56歲的鄔學新被免職的主要原因是關於他的投訴、控告、檢舉太多,以至成為韶關幾個縣市區裏投訴最多的書記。

韶關市建沐溪工業園時,鄔學新強勢推進征地,村民們持續上訪、告狀達6年之久。類似的因征地糾紛長期告狀的還有好多個村,很多人上訪矛頭指向鄔學新。

自殺意味著調查終止?

2010年10月16日鄔學新跳樓後,武江區政府一官員對前來調查的記者說,“你們都把人搞死了,還要調查嗎?”區委一官員則私下說,“你們太厲害了, 書記畏罪自殺了,你們要繼續跟蹤下去,不要讓貪污腐敗分子因他跳樓死掉而終止。”幾個上訪的農民也擔心地向記者詢問,“人死了,省紀委還會不會查啊?”

博文談到:在鄔學新跳樓之前一周,記者正在武江區調查水口村2006年救災款被挪用問題,村民反映說,撥發、捐助的5000萬救災款,到了村民手裏僅有300多萬 元。

10月20日,區委、區政府召集各部門接受記者採訪,澄清說,武江區接受的捐款、撥款總計才3000萬元,其中水口村重建資金是800萬元,該筆資金已全部用於水口村重建工作。

可事實是,2006年碧利斯颱風造成韶關大片區域受災,當時鄔掛帥救災重建工作組。重建完成已多年,一些災民還在上訪,矛頭指向民政局長和區委書記。記者10月中旬正在採訪此事,有人便將鄔之死與救災款一事聯繫起來。

10月20日晚,區政府一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同發生經濟糾紛並舉報鄔的其實是一個姓張的房地產商,他一直同區政府合作開發征地,因此掌握大量內情,正是他的舉報,引起省紀委的重視和調查,鄔可能自知劫數難逃,選擇自殺。

記者隨即同張某聯繫。張某說:“市委已經公佈調查結論了,請以此為准。”之後,他不再接記者電話。

記者從韶關市公安局內部人士和武江區委工作人員處獲取的資訊,在韶關市委的調查結果中並未提及。

10月28日,記者欲就張姓房地產商舉報鄔學新一事向韶關市武江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蘇擁兵求證,但蘇不願多談,稱政府已經公佈結論,“我們發出的通稿就是客觀權威的,政府都不客觀,還有什麼客觀?大報都公佈了,不可能有出入。”隨後, 記者又多次撥打韶關市委武江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黃雲伍手機號碼,一直無法接通。

該博文表示:據法學界人士介紹,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但該條規定也經常受到學界的詬病,認為它會造成同案犯的脫罪。而從現實的處理看,一個官員自殺之後,針對他的任何調查程式,通常都會自動終止。

而一年後鄔學新的繼任者蘇力竟然也在同一個工作崗位上不明緣由地離奇死亡,把當初就疑雲籠罩的鄔學新自殺案再次提到人們眼前。當地民眾普遍懷疑這兩樁官員離奇死亡案有牽連。

民眾質問:還要再死多少個“鄔學新”、“蘇力”, 才能揭開官場上的重重黑幕,才能暴露出黑幕背後的殘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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