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8日訊】潘心武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匆匆走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表情严肃。
潘心武的第一次出庭不到20分钟,他首先向法官作无罪申诉。原告律师提出在两个星期内提供新的证据,被告律师则向法官请求一个月的时间对新证据进行核查。
庭審過程中,原告美国联邦政府,派出三名检察官出庭,他們說掌握了潘心武欺詐的新證據,包括录音、捐款表格等。而被告潘心武的辩护律师则辯称,需要查看新证据再做出辩护动议。
潘心武辩护律师 Irwin Rochman
“我们向法官提出撤销起诉,因为联邦政府的行为是不恰当的,我们将看看他们的新证据是什么。"
由于受到FBI臥底警探的調查,指潘心武非法为刘醇逸竞选捐款16000元,潘心武在去年11月被捕,以10万美金保释。今年2月15日,曼哈頓最高聯邦檢察官巴拉拉(Preet Bharara)正式起訴潘心武,罪名包括電匯欺詐未遂,以及串謀匯款欺詐,如果罪名成立,潘心武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
法官最后裁定将于4月3日9点15分第二次开庭。
新唐人记者 安心 孙芳 纽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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