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7日電)1輛搭載中國大陸交流團的遊覽車今晚在花蓮台11線翻覆,造成多名乘客受到輕重傷,花蓮鳳林警分局初步調查發現,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顯示車速達93公里,明顯超出60公里的速限。
肇事遊覽車司機黃元基晚間在鳳林警分局警訊時供稱,因天雨路滑車速可能稍快所以撞到山壁而翻覆。不過鳳林警分局交通組員警在進行事故調查時,從車上取出行車記錄器調閱後發現,黃元基的說法與事實多所出入。
鳳林警分局指出,遊覽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顯示肇事時,車速高達93公里,而肇事路段的速限則是60公里,顯然實際的車速高過速限相當多,並非黃元基所說的車速稍快而已。
警方在肇事現場勘驗後發現煞車痕跡約有43公尺,如果車速只有60公里,煞車痕跡應該不至於這麼長,且遊覽車在車道上還曾旋轉180度,讓原本往北行進的遊覽車竟然調轉方向往南。
警方初步研判,這起意外發生的原因,應與車速過快有關,但真正確定的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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