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代課老師兼職 有條件放寬

【新唐人2012年2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0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邀集各縣市、教師家長團體會商決議,正式老師及代理老師不得在校外補習、家教,但兼任、代課老師則是有條件放寬,可在校外兼職,但不得推銷或洩漏考試題目。

有關兼任、代理、代課老師於校外補習家教、國中小教師交通導護及導師用餐指導費等議題,近來引發輿論諸多討論,教育部今天邀集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校長團體、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等代表開會研商。

導師午餐費補助與否,會議決議,尊重地方政府決定,但基於使用者付費,參加午餐的教職員工都應繳交午餐費,如地方政府於午餐相關管理辦法中規定參與午餐教職員工得免繳午餐費者,其經費應由地方政府自籌,不應由學生所繳午餐費或中央政府補助款支應。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正式專任老師及代理老師仍依規定,不得在校外補習或兼家教;領時薪兼任、代課老師部分,則在維持教師專業倫理及學生權益前提下,可有條件放寬。

黃子騰說,領時薪兼任、代課老師部分,可以在校外兼職,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推銷、收取不當利益,也不能洩漏考題,對不同背景或特質學生都應該公平對待。

對於國中小老師課稅減課後,可能聘不到代課鐘點老師問題,黃子騰說,未來也將專案研議,如何提高正式老師編制,以解決鐘點老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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