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轉發了《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因腐敗、刑訊逼供被免職》,毛左們威脅人家網站,很不友好,也不對。原本轉貼是合法的,這樣一搞都不能轉貼了。好在今天得到的消息比較多,我稍加點分析、寫成文章吧。
據海外媒體報導,中紀委已掌握,王立軍主要涉嫌以下犯罪:1、在遼寧錦州和鐵嶺,對黑社會(主要是礦產業)進行保護,撈取好處。2、在兩地任職期間,通過控制公安設備、服裝採購,拿取回扣。僅在重慶3年,警務設備採購涉及金額幾百億元,由他的朋友控制,回扣進入海外賬戶。在重慶,王立軍要求所有警察穿西裝,成本200元,支付4,000元。3、王立軍在大連、重慶接受朋友的房地產等好處。」我對「警務設備採購涉及金額幾百億元」,不怎麼相信。
另,消息人士稱:「王立軍在重慶標新立異,將公安局改為『警察署』,警服、警車獨成一體,引起中央不滿,但對他進行調查是因為他黑白兩道的腐敗問題。」
去年5月,「曾獨家報導『遼寧鐵嶺公安局局長谷鳳傑涉嫌重大違法犯罪被『雙規』的消息,因為王立軍曾在1995年到2003年在鐵嶺市任職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等職務,不排除兩者間有關聯。」
就這些還沒完,問題是海外媒體還說:「據稱,王立軍周圍的鐵桿都已經被捕,包括他的司機。」
以上,是王立軍自己的問題,且已是「過去時」。而「現在時」,是「在組織部長宣佈對他免職公安局長並做調查時,王立軍憤怒的拔槍以對,並向政法委書記摔茶杯」。大家都知道,「向政法委書記摔茶杯」沒甚麼,但「憤怒的拔槍以對」,這事可就大了。
這也不要緊。要緊的是,「從北京消息人士處得知,薄熙來知道王立軍被中紀委調查的消息後,為免於引火燒身,提前和王立軍劃清界限。」
薄熙來怕引火燒身,不能說人家不對。文章說:「王立軍為了薄熙來兩肋插刀,在重慶『打黑』並清除『異己』,大難臨頭,原想找薄熙來幫忙,卻被無情拋棄。」因此,王立軍就「公開宣佈與薄熙來決裂,聲稱要曝光薄熙來和夫人谷開來的違法腐敗的料!王立軍還以『在重慶生命將有危險』為由,要求調回遼寧或北京。」
還有,「消息人士還透露,王立軍已經實名向中紀委揭發薄熙來妻子谷開來的腐敗問題,例如向海外轉移資產,以及薄熙來的兒子的問題。」
如果以上屬實,那麼王立軍怕是真的要完蛋了。王立軍做了不少,反過來人家也對得起。你原來大約是正處,最多副廳,現在呢?你王立軍已是副部級了,是不?
人家護你,是情份;人家保自己,是本份。一看人家不保你,就「實名揭發」,王立軍先輸理。
輸理還不算最大的事。這要是傳出去,連「恩人」都沒當會事,這不是教手下的人,把所有的是往你一個人身上推嗎?
好,沒上、又沒下,組織還在調查你,王立軍不就怕是真的要完蛋了嗎?
再說,你當副部級才幾天,人家資格、家庭、各方面關係不比你硬?你「實名揭發」了,人家不等於就會有事。如果沒事,不就都是你的事。
簡單解盤,就此結束。
留給毛左朋友一句話:你們所知道的王立軍,很可能是個假的王立軍。也就是說,是一假相。
再說一句:告我或告人家網站,都是破壞言論自由。其實是犯法的。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