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3日訊】(美國之音报導)據統計,中國的上網人數達到4.97億,已經超越美國,中國的網絡商機也隨之越形重要,導致各大網絡公司為搶占商機而展開越來越白熱化的爭奪戰。而這對外國企業來說可能是不公平、甚至不可能的競爭。
中國互聯網混戰
熟知中國議題的加拿大記者克里斯米里克(Chris Myrick)曾在2010年底於美國知名的渥頓商學院(Wharton Business)的雜誌「渥頓知識在線」上發表一篇文章。米里克觀察到中國是各網絡公司的必爭之地,但外國企業被有意的排擠,而中國本土網絡公司則因為缺乏完善法規以及政府缺乏執行力,進入大混戰。他舉例說,盛大互動娛樂告百度侵權,騰訊的QQ以及奇虎的防毒軟件360安全衛士互相阻斷對方的服務。
而這些中國的知名網絡公司,許多服務或商品都與外國原創公司極為類似。如百度就像是谷歌的翻版,而攜程旅行網則酷似美國的Travelocity以及Expedia。與此同時,外國網絡公司如eBay、亞馬遜、雅虎等都在中國失利,YouTube、推特以及Facebook更完全被隔絕在中國市場之外,但卻出現各種與他們設計幾乎一模一樣的網站。而已經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企業,在提起侵權訴訟之後,通常都得不到中國政府或法院的嚴肅處理。
新規定出台,但中國執法能力受質疑
中國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在2011年12月31號公佈了《規範互聯網信息信息服務產業市場秩序若干規定》,對消費者的權益提出保障,例如第五條當中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惡意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惡意干擾與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的軟件等產品。」類似騰訊QQ和奇虎360 的事件將受到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業和信息化部政法司巡視員李國彬在法規解讀當中表示,新規定將「有利於定紛止爭,建立依法經營,依法維權的服務環境。」
「渥頓知識在線」的文章當中引用專職美國公司在中國投資議題的律師丹.哈里斯(Dan Harris)的話說:「在英國,如果法院對某家公司發出命令,而該公司不加以遵守,則這家公司的主管將會坐牢。這在中國可能不會發生。」哈里斯認為中國的法院,並不像西方的法院有一樣的製裁能力。
短視缺乏創新、排擠外商的惡性循環
丹.哈里斯在2011年12月底另外發表文章,質疑在中國的投資情況惡化,且外國網絡公司現在似有被排擠的現象。
哈里斯指出,由於中國剛接觸資本主義,所以相關法規,以及商業道德尚未建立,所以大家對於市場上充斥著抄襲、盜版的商品也不以為意。而投資者只在乎獲得利潤,所以就算是有可能侵權的商品,只要有獲利機會,就會投資。這造成中國商家注重短期獲利,缺乏長遠投資的作法,所以中國市場上沒有創新的產品。而注重炒短線的結果,助長了抄捷徑的手段,最終又導致中國市場上出現抄襲外國企業模式的公司。
哈里斯在文章最後提出他的觀察,質疑現在到中國投資互聯網產業,要擔憂的已經不是知識產權被竊取的問題,而是根本不被允許進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