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避孕藥須實名制 超三百萬網民質疑洩隱私

【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福州市規定市民到藥店購買避孕藥須登記身份證。當地藥監局稱,這是為了貫徹國家的要求以及防止有人濫用緊急避孕藥品。福州市的這一措施傳出後,網民紛紛質疑濫用「實名制」,僅在新浪微博就已有三百多萬網民表示關注。

繼網吧實名制、微博實名制、買火車票實名制後,網民日前披露,近期福州出台「購買緊急避孕藥須實名」的政策。據《福州日報》26日消息稱,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藥品零售企業,「禁止購進、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為規範避孕藥銷售,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證,建立真實完整的緊急避孕藥品購銷記錄」。

財經網周三報導,在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一則通知稱,《關於印發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證」在內的要求都是為了貫徹上述文件的精神。據了解,「兩非」指「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不過,上述《通知》未對購買緊急避孕藥作出規定。

據報,福州藥監局市場處的陳姓工作人員說,該新規主要是為防止緊急避孕藥銷售給某些人用來進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進而防止男女比例失調。有評論認為,其實這種目的很難達到,因為終止妊娠的方法不止這一種。

上述消息週三被各大網站轉載,引起網民熱烈討論,有網友曾質疑「避孕藥實名制」被濫用,可能會導致個人隱私洩露。記者在各個論壇及微博,幾乎沒有看到支持者。新浪手機用戶發出的消息稱,「你們做官的叫你們公開每月工資,你們說那是隱私,現在老百姓買藥都要身份證,難道不怕百姓的隱私被洩露?購買茅台酒,才應實名」。另一用戶寫道,「各種實名制,以後會不會下樓打瓶醬油,也要實名啊?」,還有網民寫道,「這項行政法規違反了法律,望律師們做點實事」、「這樣做侵犯隱私權,違反合同平等公平的契約精神」。

深圳律師王新意對這一新規定感到詫異,他週三對記者說:「我覺得這個事情應該不屬實吧,哪有買避孕藥,一定要實名制的,這個事情應該不屬實。這應該是有問題的,應該沒有這麼回事」。

記者致電福州協和藥店核實情況,答案是肯定的。
記者:買避孕藥需不需要登記身份證?
回答:對,怎麼啦?
記者:什麼時候開始的?
回答:我們一直都是要登記的。
記者:幹嘛要登記身份證?
回答;你要過來買的話,你身份證過來登記一下。買這種藥必需要有身份證才可以的。

該市另一家中聯大藥房職員說,除了登記身份證,還要記錄顧客的電話號碼。
記者:買避孕藥需要登記身份證嗎?
回答:要。
記者:什麼時候開始的?
回答:好久了,(需要)身份證號碼跟電話號碼。

綜合網上信息,目前只有福州實行這一規定,記者致電深圳一致藥房詢問,得到的答復是,購買非處方的避孕藥,不需要身份證。
記者:問一下買避孕藥需要登記身份證嗎?
回答:您買的都需要登記身份證嗎?
記者:福州那邊都要身份證的,你們要不要?
回答:不用,這個應該沒有什麼吧,(這是)非處方藥。

近兩年,各地實名制層出不窮,從上海世博會的購買菜刀實行實名制、廣州亞運會也仿效上海,買菜刀須登記身份證,以至近期的註冊微博實名制,民眾大感實名制被公權力濫用。

對此,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任何對公民的權利限制措施的出台,都必須是有法定權限的機關依據法定程序,並且徵得民眾廣泛的認同之後才能夠出台。作為一個地方政府部門出台這樣一個規定,權限上本身就有先天不足,而且(對)公民與藥品企業之間的市場交易行為進行法外義務的強加,是對公民權利肆意的限制,從合法性上(來講)是有很大問題的」。

他補充說,沒有經過法律程序授權,當局無權採取強制措施:「現代意義上的國家也就是所謂的法治國家,政府沒有法律授權的事情你都是不能做的,對公民來講,沒有法律明文禁止的事情,都可以根據自己自身的情況選擇採取相應的行為。出版可以允許用筆名,你現在是很多東西都要用實名,那麼你又有什麼把握能保證你這些所謂的措施不被濫用?公民的權利一旦受到了侵犯以後,又有什麼有效的途徑去尋求救濟?這些問題都沒有解決之前,你所謂的加強社會管理,出台這種實名制,那種實名制,實際上就是公權擴張,民權壓制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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