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志峰:官員竊聽領導談話聽到了啥?

【新唐人2011年12月25日訊】 廣東梅州市梅江區統計局熊某為競選副局長,用透明膠將錄音筆粘貼在局長溫某辦公桌與牆壁的夾縫中,竊聽溫某談話內容。並發布言論稱競爭對手李某品德敗壞、與局長溫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近日,熊某被指報復誹謗被查處。這是近年來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查處的典型誹謗案例之一。(12月23日《南方日報》)

為了「搏出位」,統計局竟上演「竊聽風雲」。每到各級領導班子集中換屆之年,或多或少都會傳出某些單位「暗戰」的傳聞,只不過這回熊某玩得太過分,以至於玩火自焚,將自己「陷了進去」。

熊某被指報復誹謗被查處,本屬咎由自取。然而,縱觀此事卻還是有個細節頗為耐人尋味:熊某在局長的辦公室裡安放了錄音筆,不知道有沒有「收穫」?如果有「收穫」,他又聽到了什麼?他所舉報的領導的作風等方面的問題,是捕風捉影,還是無端臆造?抑或是從竊聽到的內容裡自以為是地尋到了「蛛絲馬跡」?如果再深入一點,值得好奇的地方還有不少:熊某誹謗領導的內容,上級部門是否嚴格按照程序進行了詳盡的調查?調查結果如何?相關問題是否存在?如果問題確實存在或部分存在,恐怕就不能定性為「誹謗」,而應該是「舉報」。需要再次強調的是,不管對事件如何定性,都應該建立在真實公正的調查基礎之上,否則便難以服眾。

此前有媒體報導,云南電視台頻道總監李瀛將一些道聽途說的省級某領導的傳聞,通過楊某某等人編造成《云南省級某領導包養眾多情婦為其濫權》的文章,在境外某網站發佈。隨即,該網貼在國內被原文轉載,對云南省某領導在換屆期間造成極壞影響。根據云南省委領導指示,撤銷李瀛黨內職務及電視台頻道總監職務。同樣是換屆之際曝出的醜聞,同樣是「誹謗者」受到了嚴懲,而「被誹謗者」得到了很好的保護。別說「造謠帖子」的內容未曾公佈,甚至連「被誹謗者」的身份也搞得非常神秘。而有個常識是,誹謗罪一般情況下都屬於自訴案件,理應由被誹謗者自己拿起法律武器討回公道。所謂的「省紀委、省監察廳查處」、「省委領導指示」,有何法律依據呢?

官員竊聽領導談話,到底聽到了啥?如有可能,不妨拿出來曬曬。下屬誹謗了上級啥問題,如有可能,也不妨說出來讓老百姓評評理。反正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見對「誹謗者」的嚴懲,不見對「被誹謗者」的調查,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

文章來源:《光明社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