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6日訊】據報導,9月21日上午,廣東汕尾的陸豐市烏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財務、選舉等問題對村幹部不滿,到陸豐市政府上訪。9月22日,公安武警入村鎮壓遭數千村民包圍還擊,警車被毀,警、民均有受傷。9月24日,烏坎村民自發成立「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村婦女代表聯合會」。11月21日,數千村民打出「反對獨裁」、「還我人權」等標語,出來遊行到陸豐市政府靜坐示威,從網上能夠檢索到的照片中,可以看出當地村民採取理性、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在請願遊行的過程當中,有組織、有紀律和有秩序,展現了老百姓的文明素質。隨後,當地政府嘗試安撫受傷村民,要求他們派出13名代表,調和雙方。但就在村民訴求尚未著落的情況下,形勢驟變,12月9日當日早上,四輛沒有掛車牌的麵包車開進烏坎,一些穿便衣的男子抓走薛錦波,曾昭亮、張建城、洪銳潮、莊烈宏五名村代表。
同日汕尾市政府高調宣稱事件已平息,斥「境外勢力介入」,並宣佈「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和「村婦女代表聯合會」非法。據陸豐市警方在上週對媒體透露,截止12月9日已先後刑拘了五名涉嫌毀壞財物和妨害公務的嫌疑人,薛錦波是其中之一。薛錦波被指在9月21日「煽動、糾集部分村民圍堵烏坎村委會,並組織、帶領打砸合泰工業園、豐田畜牧場」和在9月22日「帶頭圍攻烏坎邊防派出所,用石頭、棍棒等攻擊民警,砸壞警車」。
據大陸官方媒體報導「12月11日上午11時許,羈押在汕尾市看守所的薛錦波因身體不適被即刻送往汕尾市逸揮基金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醫院出具的死因診斷為心源性猝死」。但其家屬向香港媒體表示,薛錦波的屍體上遍佈傷痕,脖子上有繩子的勒痕,拇指被扭斷,薛錦波的女兒要求領屍但被拒絕。鑑於長期以來凡涉及政治事件當局及其控制下的各醫院、鑑定中心在事實調查和定性中屢屢作假的經驗教訓,薛錦波「心源性猝死」的結論受到質疑,估計曾遭恐怖酷刑,村民為薛錦波寫下了《訃聞》「我廣東省陸豐市東海鎮烏坎村臨時代表副會長薛錦波先生,忠義壯烈,不畏強暴,取大義而不顧私惠,為家鄉集體利益嘔心瀝血、捨生忘死而奮鬥,日前被警方劫持,折磨不幸致死,英年四十有三。我烏坎慘失忠良,無限沉痛。烏坎全體村民泣告。(2011年12月11日)」
民薛錦波的離奇死亡,引發村民的新一輪抗議,12月11日軍警淩晨行動進村拉人,被村民以磚頭石塊擊退,軍警射催淚彈。12月14日,廣東陸豐烏坎村外圍仍然駐紮了大批特警,還有裝甲特種車輛等,烏坎村主要收入來源的漁船隊也被禁止出海,不許村民進出。村民為了防止員警進村抓捕,數百村民砍樹在村口設置路障,並繼續集會高喊口號,哀悼死去的村民薛錦波。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目前唯一僥倖突破警方封鎖潛入烏坎村的英國《每日電訊報》記者馬克姆‧摩爾介紹說「烏坎村的村民擔心,警方現在打算用圍困村子的方式等村民的糧食吃光」。村民說,食品大概能堅持一週到十天。
筆者在網上看到,烏坎村民集會上的幾面白底黑字橫幅上寫著「土地是貪官的嗎?」、「民主訴求竟成非法集會」、「民主公開有罪嗎?」、「要法治,不要人治;要民主,不要專制」、「烏坎人民冤枉啊!」和「請中央救救烏坎人民吧!」。一般認為,斷糧、斷電、斷水和斷通訊(斷電、斷水、斷網問題網絡上有不同報導,目前看來斷的可能是桶裝飲用水而非自來水,網絡也可能是受到嚴重干擾不通暢而非全斷),只是戰爭時期不得已對敵軍圍困時才採取的手段,即使南非種族歧視與隔離期的前南非白人政權對於被隔離的黑人部落,都未採取過如此毫無人性的卑鄙手段。面對烏坎村正在發生的「人民子弟兵」圍困人民的荒唐事件,中國民主黨人認為,當地政府必須立即停止對人民的「敵對」思維與行為,解除對烏坎村的武力圍困,嚴禁武裝人員進村滋事導致事態惡化,同時拿出誠意來開啟與村民真正對話,先解決「猝死」代表問題,杜絕任何消屍滅跡的行為,歸還家屬薛錦波先生的遺體,開放社會各界包括國際媒體對案件的深入調查,在真相大白的前提下或消除民眾疑慮或追究兇手法律責任,釋放其他村民代表,全面清查貪官汙吏的不法土地交易行為。
在「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古代封建社會尚有訓曰「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用現代漢語來理解就是「官(府)視民眾為草芥,則民眾視官(府)為寇仇「或「失民心者失天下」。中國幾十年來因為鎮壓迫害,錯過了一次又一次中共當局和民間互動走向民主法治的政改機遇,烏坎村事件,再一次兆示留給執政的中共當局機會不多了。中共中央當局應責令廣東地方當局必須在民主法治的軌道上和平理性地妥善處理這次事件,防止類似89年軍隊圍城及鎮壓民眾這樣的反人類罪性質的人權災難再現,並以此為戒,也以此為契機,尊重人權,停止一切政治迫害,主動開啟真實的民主化政治改革之路,釋放劉曉波、劉賢斌、許萬平、朱虞夫、薛明凱等眾多政治犯,立即停止和查處各地違法徵地侵犯民權的行為,盡快完善落公平實惠及每個公民的民生保障體系,化解日積月累的嚴重社會危機,真誠接受民眾對民主權利的夙願和參與如各地獨立候選人的人大代表參選活動,停止一切打壓限制獨立候選人的行為,讓國家和人民以最小的代價為我中華民族重新融入世界文明主流社會開拓嶄新的發展空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但在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還在第四十二條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勞動權利。現在處於廣東當局武力圍困下的烏坎村民,外出謀生包括捕魚、打工、農活等不能正常進行,而且食品包括素菜、糧食等供應也日趨匱乏,已經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危機。作為一個中國民主黨人之一,我在強烈譴責和抗議廣東地方當局這種殘害人民、與人民為敵的行徑,指出必須立即解除對烏坎村民眾的武力圍困之同時,請求國內外所有以捍衛人權、推動國家民主法治為己任的中國民主黨人或組織,關注此事,至少在道義上給予陷入困境的烏坎人民必要的呼籲和支持;請求廣東民主黨人動員當地群眾秉著我中華民族守望相助的優良傳統想方設法往烏坎村運送食品、飲用水、藥品等生活必需品,救救自己的同胞。
2011年12月16日,完稿於中國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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