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4機回收申報 延長至7天

【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為確保廢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能妥善回收處理,避免不當拆解造成環境汙染,環保署規劃廢4機回收追蹤申報作業。環保署今天表示,申報作業期限延長至7天。

為管控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簡稱4機)廢棄回收後的流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在今年6月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4機的販賣業者及回收處理業者,應上網申報廢4機回收數量、狀況及交付對象。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今天說明,廢4機回收流向追蹤作業,除要求家電販賣業者,從民眾端回收廢4機時需填妥廢4機回收聯單,當家電販賣業者將廢4機送交回收處理業者,也要一併將回收聯單隨廢4機交給回收處理業,由回收處理業者上網申報收受情形。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表示,為給予回收處理業者充分申報作業時間,將業者申報期限,從現行5日延長至7日,業者須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申報,屆期未申報者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業者在3個月內,違反同項規定超過4次,則直接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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