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評論:打假商業化 體現中國特色

【新唐人在綜合報導】在食品質量問題、假藥氾濫越來越讓人憂心的中國,打假也日趨“商業化”。近日,成都職業打假人因涉嫌以舉報虛假廣告為由向300多家電視臺勒索受審一案,再次引發民眾的關注。與此同時,有大陸網絡評論家認為,300多家媒體都在打假人面前淪陷,實在是有中國特色。反襯出大陸金錢社會背景下,媒體為利益出賣自己公信力,以及當局不作為的社會現實。

據大陸媒體報導,四川成都職業打假人劉江因為涉嫌敲詐重慶萬州電視臺醫藥廣告承包商,12月1日在重慶萬州區法院開庭受審。

據了解,劉江真名為黃勇,自從1996年開始從事打假,2005年開始專門對各個媒體發佈的藥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虛假廣告進行打假索賠,獲得“成都打假第一人”稱號。

劉江發現大陸電視臺的一些醫療廣告普遍存在虛假現象,為此招募了很多員工,針對當地各媒體的醫療廣告進行錄像並製成光盤,並購買其產品,然後再將製作的舉報材料上報給各個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求查處。藉此機會對相關的電視臺進行勒索,如果不配合,就安排員工向其上一級相關主管部門甚至中央相關部門舉報,直至電視臺給了劉江錢財為止。

劉江拿到錢後,不管電臺是否改過,一律承諾一年內不再舉報,同時向該電視臺有關主管部門聲明不再追究此事。

劉江用這種方法連續向大陸309家電視臺和廣經營單位進行敲詐勒索共達242萬餘元。

此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

有網絡評論指出,雖然廣大民眾認為,劉江以“打假”為名來為自己賺錢商業利益的行為確實不厚道,但是仍有很多人支持他,其原因在於民眾對大陸虛假、違法廣告的氾濫,以及給民眾帶來的傷害深惡痛絕,而有關部門的不作為更使得這種亂象氾濫成災,在這種情況下,有一種“終於有人替天行道”的快感。

劉江被控敲詐勒索300餘家電視臺,金額共計242萬元——金錢上不算多,但電視臺數量可不算少。為甚麼劉江的行為能得逞,如果有關部門接到劉江的舉報後,都能對有關電視臺的違法行為依法懲治,劉江就不會有錢賺。這正反過來說明監管部門的不作為。

網絡評論員喬志峰12月5日在博客中表示,打假也成了利潤豐厚的職業,實在讓人哭笑不得,而幾百家電視臺的集體淪陷,更是非常的有“中國特色”。為甚麼300多家電視臺都能在打假人面前淪陷。真實性是廣告的生命,法律也是這麼規定的,老百姓也信以為真。可事實並非如此,在當今社會已經很難找到真實的廣告,而作為媒體把本應該萬分珍惜的公信力,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都輕易的出賣了,淪為虛假廣告的“幫兇”。

有關部門此前曾聲稱將對有關廣告法案進行修改,將參與廣告代言、證明、推薦的“廣告其他參與者”也列為廣告主體。也就是,明星、名人也將為代言的虛假廣告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喬志峰質疑指出,媒體為虛假廣告提供載體,起到的作用更壞、造成的後果更嚴重。應該也同時將其列入追究之列。同時,有關的監管部門也難辭其咎。“今後要是也能讓幾家電視臺的責任人因為虛假廣告被追究刑責、讓一些瀆職的監管工作人員因此而丟官甚至坐牢,中國的消費環境才可能真正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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