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江國慶案求償對象非最終決定

【新唐人2011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30日電)國防部對遭錯殺的士兵江國慶補償金案相關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軍方今天說,未來是否會增加或減少求償對象目前都未定,現在並非最終決定,還未決定求償的對象就是這些人。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邀集求償委員會,決議對遭錯殺的士兵江國慶補償金案相關人員,包括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等8人,行使假扣押保全程序,防止脫產,昨天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

國防部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上午受訪時說,求償委員會並未說明為何先對這8名人員聲請假扣押,因江案累積的卷證非常多,未來委員會進一步閱卷、約談當事人後,是否會增加或減少求償對象目前都未定,只能說現在並非最終決定,還未決定求償的對象就是這些人。

有人認為在假扣押執行前相關人員可能會脫產?他指出,江案賠償金額新台幣1億多發出後,軍方的求償權即產生,若相關當事人現在轉移財產,都會留存記錄,屆時法律上可能會認定其轉移行為失效。

他說,法院若核准假扣押,相關當事人的現有財產與相關財產記錄都會被檢視。

後續賠償動作會怎麼進行?沈世偉表示,求償委員會經過閱卷、開會、約談等程序後,最後公布求償對象的人數與名單,詳列每人所需賠償的比例與金額;若當事人不願賠償,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將依照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對當事人提出民事訴訟。

他坦言,委員會召開有一定的程序,可預期日後調查與訴訟的過程會相當漫長,軍方才在第一時間聲請假扣押並對外解釋,除避免當事人脫產,並解除社會大眾對案件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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