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頻改革 允許民眾示威

【新唐人2011年11月24日訊】(中央社仰光24日法新電)議員今天表示,由軍方掌控的緬甸國會通過法案,允許民眾舉行和平示威,這是受孤立的緬甸一連串改革的最新行動。

若開民族發展黨(Rakhine Nationalities Development Party)上議院議員埃貌(Aye Maung)表示,法案要求示威者提前5天知會當局。這項法案需總統登盛(Thein Sein)簽署才能成為法律。

埃貌告訴法新社,示威者將可持旗幟及黨的標誌,但必須避開政府建築物、學校、醫院及大使館等地。

這項法案於本週提交國會。緬甸僧侶4年前曾帶頭發起番紅花革命,當局當時以殘暴手段鎮壓這起大規模示威活動,至少31人死亡並有數以百計僧侶遭到逮捕,許多人目前仍在大牢中。

經歷將近半個世紀軍政府執政的緬甸,去年11月舉行20年來的首次大選,並接著在今年元月成立國會。但當時許多觀察家都認為這個改變只是幌子。

但緬甸新領導階層之後採取許多改革措施,這讓觀察家感到驚訝。緬甸顯然是試圖化解國際孤立而著手改革。(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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