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提供綠色電價 但不強制

【新唐人2011年1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4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政府正在研擬綠色電價相關做法,對寧可多花一點錢也要用綠色能源的民眾,政府應該給予選擇機會,但現階段不宜用強制性方式推動。

總統上午在總統府接見「瘋綠電行動聯盟」代表指出,綠色電價的問題,在不修法及納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前提下,政府準備優先規劃,由台電公司釋出一部分台電所設置或購買的綠色電力,讓消費者可自由選擇,當然價格會比台電供應的高一些。

因此,總統表示,消費者若選擇綠色電力,要支付比普通電價高一些的綠色電價。

總統說,政府每一年會公布再生能源躉售價格,根據這個來訂綠色用戶用電價格;多賺的錢會用來發展再生能源,不會讓台電增加營收,相關做法與配套,經濟部正研擬中。

總統表示,最近推出的「黃金十年,國家願景」也把永續環境列為非常重要的項目,非核家園是環境基本法中明訂,不能改變,但必須考慮到「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達成對國際承諾目標」。

總統說,核一、核二、核三電廠確定不延役,但能不能提前處理,要看核四電廠是不是能夠穩定的商轉;如果能在2016年之前核四建廠完成且穩定商轉,核一廠可以提前除役。

總統指出,日本東北大地震之後造成的核安事故,促使政府通盤檢討三座運轉中的核電廠,對地震、海嘯及核子事故的防範能力,同時更進一步加強核四相關防範;目前國科會、經濟部與環保署都參與這個工作,「光這個項目,我自己聽的簡報就超過10次」,政府非常認真的在檢討。

總統說,政府已訂出一個比較完整的方案,3座核電廠對防海嘯、防地震,都有一套比目前更完整的規範,也超過日本福島核電廠的規範;如果真的發生不可挽回的事故,政府保證在安全情況下,立刻把核電廠廢掉,不會造成核子事故,這部分已有標準作業程序,必要時就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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