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外委會 通過台灣政策法

【新唐人2011年11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華盛頓17日專電)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2011年台灣政策法案」及「2011年台灣空軍軍力現代化法案」,力促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加強對台關係,並售台F-16C/D型戰機。

由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羅斯雷提能(Ileana Ros-Lehtinen)領銜提出、旨在強化台灣關係法的「2011年台灣政策法案」(The Taiwan Policy Act of 2011),要求美國對台政策應符合台灣關係法,出售F-16C/D戰機給台灣、支持美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強化國會監督行政部門執行台灣關係法、提升台美閣員級官員互訪以及力促台美協商自由貿易協定。

此外,由聯邦眾議員葛蘭吉(Kay Granger)提出的「2011年台灣空軍軍力現代化法案」旨在呼籲美國政府提供台灣極需的美製F-16C/D型戰機,增強台灣自我防衛能力,以因應中共的軍事威脅。

上述兩案今天均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獲通過。

羅斯雷提能在會中指出,鑒於近日若干人士藉所謂「棄台論」以取悅中共,深覺有必要藉「台灣政策法案」以進一步增強及澄清美國與台灣人民間的關係。台灣需要向美國購買F-16C/D型戰機及柴電潛艦,以因應中共軍力快速擴張。

眾議員柏曼(Howard Berman)在聽證會中表示,中國至今仍未宣告放棄武力犯台,樂見奧巴馬政府出售台灣F-16C/D型戰機,以保衛台灣對抗中國威脅。

他也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諸如「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其他國際組織。

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處對於羅斯雷提能及葛蘭吉提出上述兩項法案,籲請美國行政部門依據「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加強台美關係及履行對台安全承諾,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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