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3日訊】(中央社倫敦2日綜合外電報導)維基解密網站(WikiLeaks)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今天在激烈的法律爭訟中敗訴,暫時無法阻止當局將他自英國引渡至瑞典,以接受強暴和性侵罪嫌偵訊。
亞桑傑辯稱,將他引渡到瑞典不合法,倫敦高等法院兩位法官駁回這些辯詞。40歲的亞桑傑是澳洲人,他建立的網站公開機密,惹惱了各國政府。
判決書的摘要寫道,「本庭駁回上訴」,後面詳述4條被控的罪名。2月倫敦地方法院裁定他應引渡至瑞典受審。
各界等待已久的這項裁定,可能不是這起事件的結局。亞桑傑可將此案上訴到英國最高司法當局倫敦最高法院。
亞桑傑表示,他會徵詢律師團意見考慮是否上訴。法官必須先判定此案牽涉特殊公共利益,才能上訴,因此並不容易。
亞桑傑在法院臺階上,告訴來自世界各地的記者和攝影師,「未來幾天,我們會考慮後續的行動」。
英格蘭和威爾斯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若符合某些標準,有權上訴最高法院。」
但只有高等或最高法院才有權力准予上訴,且也僅限於攸關大眾普遍性重要問題,才能獲准上訴。
亞桑傑否認對他的指控,宣稱這與維基解密網站有關,背後有政治動機。從2010年12月被拘留以後,他實際上被軟禁在寓所。
高等法院7月聆訊上訴案後,將判決延至今天。亞桑傑今天來到法院,靜靜坐在律師團旁邊,聆聽法官宣判。
他辯稱,拘留他的歐洲逮捕令無效,因為此令是由檢察官發出,而非法院發出。但英國法官表示,逮捕令符合瑞典正當的司法程序。
法官也駁回亞桑傑的辯詞,即兩名女性宣稱的非法強制、兩項性騷擾罪、一項強暴指控在英國法律不算犯法行為。
一名女性指控,她睡覺時亞桑傑對她施以未經保護的、不安全的性行為。亞桑傑的律師辯稱,當女方同意在使用保險套情況下進行性行為時,即使未戴保險套,仍等於同意性交。法官駁回這項辯詞。
法院判決寫道:「在這份供詞中,沒有什麼可以推論出,他合理預期,她會同意不用保險套進行性行為。」
法官也不採納亞桑傑的辯解,即他不應被引渡,因他只是為訊問而被通緝,尚未遭起訴。他說,他「只是被控」這些罪名。
這位謎般維基解密創辦人目前接受嚴格保釋規定,包括戴電子追蹤器和宵禁規定。
部分專家認為,這家爆料網站面臨財務壓力,且手上的大新聞都已公開,英國高等法院法官同意瑞典要求引渡亞桑傑,則維基解密恐無力再存續下去。
哈佛大學貝爾佛科學及國際關係研究中心 (Belfer Center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副研究員毛瑞爾(Tim Maurer)表示,若創辦人不在,不確定存留員工中有無科技專才足以經營這網站。
研究這組織及其成員的專家毛瑞爾說:「我認為沒了亞桑傑,,維基解密也無法存在。」(譯者:中央社郭中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