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歐債危機 歐盟推7大對策

【新唐人2011年10月27日訊】(中央社布魯塞爾27日路透電)歐元區領袖今天與民營銀行和保險公司達成協議,說服他們在希臘債券投資上承擔50%虧損,希望藉此降低希臘的債務負擔、解決已持續兩年的歐債危機

以下是歐盟領袖高峰會開會結果摘要:

一、確保2020年將希臘負債佔國內生產毛額(GDP)比例降為120%,歐盟會員國將為「私人部門參與(PSI)」包裹紓困方案提供多達300億歐元,民營銀行及民間債權人持有的希債減記50%。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IMF)年底前將再提供希臘1000億歐元資金,同時加強負責監督執行改革的機制。

二、依照商定的選項,槓桿化「歐洲金融穩定機制」(EFSF)並擴大其規模,而不需增加政府擔保金額。

根據選項的不同特色和市場情況,EFSF的資金可能經過乘數效果變成4倍或5倍,預期增加至大約1兆歐元(約1.4兆美元)。我們要求歐元集團11月敲定執行這項計畫的條款和條件,也會再與IMF合作,尋求擴增EFSF資源。

三、為提升對銀行業的信心提出各項措施,包括(1)透過歐盟層級的統籌方法讓長期融資更加便利。(2)2012年6月底前,將銀行核心第一級資本比率(Core Tier 1)提升為9%。國家監管機構必須確保銀行的資本重組計畫不會導致過度去槓桿化。

四、明確承諾確保財政紀律、加速結構改革,以促進經濟成長、降低失業率。西班牙已採取特殊手段,義大利則堅定承諾從事結構改革。葡萄牙和愛爾蘭將在我們的危機處理機制支持下,繼續落實改革計畫。

五、除最近採取的經濟管理包裹方案外,另行推出一套非常具體的措施,大大強化經濟、財政協調與監督。

六、同意10項改善歐元區管理的措施。

七、授權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主席與歐盟執行委員會主席、歐元集團主席密切合作,協商出強化經濟聯盟的可能措施,包括有限度修改條約的可能性,並在2011年12月提出期中報告,2012年3月敲定如何落實商定措施的報告。(譯者:中央社樂羽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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