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艾滋病患者「就醫難」 醫院拒給病人做手術

【新唐人2011年10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廣州市一些醫院拒絕為艾滋病毒感染者做切除罕見腫瘤的手術。但在香港,醫院對艾滋病患者伸出援手,並表示「會對任何病人一視同仁」,包括艾滋病患者,引起輿論關註。

中國廣州出版的《南方日報》星期一報道,一位化名小鐘的26歲年輕人,最近被查出患有一種罕見的多中心性血管腫瘤-卡波西肉瘤,這種病多由艾滋病毒感染,或器官移植引起,病情進展快,治療困難,死亡率高。小鐘被多個醫院趕出門診室,就是因為他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

中國國務院早在2006年初頒布的《艾滋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但綜合醫院往往以「去定點醫院」為由將他們拒之門外。「看病難」、「手術難」,是他們共同的困境。

罹患多中心性血管腫瘤的小鐘是湖北人,今年6月因持續發燒,在一家區級醫院治療,抽血查出HIV陽性,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醫生馬上讓他轉到市八醫院。報道說,10月17號,在《南方日報》記者的陪同下,小鐘在廣州某大醫院掛了個普通號。進診療室後他剛說明自己是HIV陽性,醫生馬上表示,沒有能力治療他,要求小鐘去艾滋病定點醫院,把小鐘趕了出去。對這樣的場面,小鐘因為經常遭遇而已經習慣了。另一位叫阿華的年輕人去醫院血檢,報告顯示他HIV陽性,醫生馬上將他從透析室趕走。

在美國紐約的民間組織「亞洲促進會」負責人麥格-戴維斯女士就此表示:

「有關這個問題已經有好幾項非政府組織和政府的報告。在有些情況中,這是由於醫護人員在這個問題上對有關知識的了解有限,他們對如何防治艾滋病和其病毒傳染不太懂。此外,在中國目前還沒有禁止歧視艾滋病人和病毒攜帶者的法律。只有要求不歧視這些人的國家政策。」

《南方日報》的報道說,廣東省衛生廳表示,現在廣東至少有4萬多名艾滋病毒感染者,並已經逐步進入發病高峰期。報告病人數從2008年的1349例,增加到2010年前10個月的1905例。廣東全省共設立了六七十家艾滋病定點醫院,但他們接到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還是將他們送往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第八人民醫院感染科主任蔡衛平表示,他從1996年接觸第一例艾滋病例開始,已接診了1000多例艾滋病人。他面對的最大敵人不是艾滋病病毒,而是由誤解、歧視、恐懼結成的無形巨網。許多醫院連割闌尾這種簡單的手術,也不願為艾滋病患者或病毒攜帶者做。

蔡衛平認為,就算馬上立法,規定拒收HIV攜帶者的醫院立刻取消資格,病人的處境也不會有什麽改善。醫院有的是不收治的理由。

今年5月,中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聯盟發布的《關於解決我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手術難」問題建議》顯示,在他們走訪的123位艾滋病病毒攜帶者中,就有38個「手術難」案例。對艾滋病患者或病毒攜帶者「就醫歧視」是一個由來已久的難題。有醫生認為,這是為更好保護其他病人,收治艾滋病感染者會對同在醫院看病、住院的其他患者產生不良影響,將影響醫院的「客源」。此外,許多醫護人員也有職業暴露的恐懼。但統計顯示,這些年來,在艾滋病患病區工作的護士先後有10多人發生職業暴露,但至今沒有一人被感染。因此這種風險不應被誇大,作為逃避職責的借口。

旅居美國馬裏蘭州的中國醫生金福生表示,醫護人員應該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並為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攜帶者提供手術等醫療服務:

「按道理來講是不應該拒絕艾滋病人的手術,法律跟道理上都是不允許的。醫生也知道怎麽保護自己。這個情況如果真的發生的話,那應該追究醫生的責任的。醫生他有自己的保護措施嘛。他要帶雙重手套,他帶兩副手套。有個問題在就是艾滋病是經血液傳播的,所以在做手術過程中病人一定會出血。艾滋病的疫苗還沒有出來,首先要強調如果這個手術必須是做的話,那應該做這個手術,如果拒絕病人做手術那是不對的。給艾滋病人做手術有一定的風險,給肝炎病人做手術也是有一定風險的,但是肝炎病毒好在有疫苗,幼兒都接種過了。所以他風險就比較大。如果需要他做手術拒絕給他做手術那是不對的。那應該追究醫生的責任。」

香港《明報》日前報道說,中國內地一艾滋病活動人士的孩子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他在內地多次被醫院拒絕接收,不得不到香港求醫。港大醫學院發言人表示,正在安排病孩就診,兒科教授表示,會一視同仁診治。但在中國大陸,如何對待艾滋病人或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卻成了社會的困境。一些醫學人士提出,幫助和救治每個艾滋病人或艾滋病毒感染者,讓他們免於恐懼、隱瞞,乃至報復社會,就是對每一個人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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