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4日訊】(中央社首爾24日法新電)韓國官員今天表示,葛蘭素史克藥廠(GlaxoSmithKline, GSK)因和韓國對手公司共謀銷售藥品,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對其開罰30億韓元(260萬美元)。
韓國反壟斷機構公平會表示,2000年時GSK提供東亞製藥(Dong-A Pharmaceutical)其止吐藥「卓弗蘭」(Zofran)及名為「怯疹易」(Valtrex)抗病毒藥物的獨家銷售權。
公平會指出,這家英國跨國公司要求的代價是,東亞製藥停售它在1998年推出,與卓弗蘭同類但較便宜的一種藥品。
參與調查此案的公平會官員金雄夏(譯音,Kim Jun-Ha)告訴法新社,GSK也要求東亞製藥不能生產或銷售可和卓弗蘭和怯疹易競爭藥品。
他表示:「鑑於東亞製藥生產的價格較低廉藥品在市場被取代,病患財務負擔及政府健保預算都增加。」
公平會在聲明中表示,估計GSK不當獲利約160億韓元,表示「這兩家公司獲利都轉嫁給消費者。」
公平會表示,最後也重罰東亞製藥21億韓元。
GSK韓國公司對這項決定表示「非常遺憾」,且「並不恰當」,表示將上訴。(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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