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簽和平協議有3個前提,包括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府昨晚發布的新聞也表示,若未來要推動簽署,一定會交付人民公投;公投沒過,不會推動簽署。
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說,「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假使這3項前提有1項不備,也不會簽,這代表政府堅定、審慎的態度。
他說,黃金十年規劃中,沒有說10年內一定要簽,他強調的是,這是10年內不能迴避、必須面對這個問題,促請大家來思考,並沒有設任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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