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8日訊】近日,有網友發帖爆料,大陸陝西安康市漢濱區多輛城管執法車從2007年至今,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都在上百次之多,其中最多的一輛車有637條違法記錄。有人算了一下,僅這一輛車,需要繳納的罰款就高達11萬元以上。
大陸媒體報導,15日有網友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好牛的車啊》的帖子指,車牌為陝G32125的車,從2007年開始電子監控到違法480次,並且羅列出部分違法地點、時間、原因及罰款金額。
不過,隨後又有網友爆料指,該車並非安康市最牛的車輛,車牌為陝G20682的城管執法車,從2007年至今,電子監控到的違法633次。同時,該網友還羅列了陝G32125的違法記錄480條,其他幾輛城管執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也在150條以上。網友稱,這些車可稱為「最牛執法車」了。
登錄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查詢系統可以看到,從2007年10月起至今年9月4日,陝G20682交通違法記錄633條,陝G32125的違法記錄480條,其他幾輛城管執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也在150條以上。
車牌為陝G20682、陝G32125等多輛引起網友熱議的機動車一欄,均為「漢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而截至10月15日顯示的違法記錄,陝G32125增加到483條,陝G20682增加到637條……僅這一輛車,需要繳納的罰款就高達11萬元以上。
安康市漢濱區城市管理局一位吳姓副局長承認,這些牌號的車確實屬於城管局。他解釋說,漢濱區城市管理局是今年3月18日才成立的,原漢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並入該局。
他稱,因為在城市管理執法的過程中有太多的隨意性和突發性,車輛的使用人後來都有了改變,出現的交通違法行為就找不到相關責任人了。
不過,對於此位吳姓副局長的解釋,有評論認爲,吳姓副局長的言下之意,城管車輛違法的性質多是「合理違法」或「被迫違法」。但是,執法人員違法事實在先,查處他人違章事實在後,如果在已然違法的前提下進行執法,城管更會受到公眾質疑。
城管執法車肆意違章已不是新聞
城管執法車肆意違章已不是新聞,被大陸媒體曝光的如:去年新疆56輛車交通違法百次以上且未接受處理。其中違章次數排名第一和第三的兩輛車均為瑪納斯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用車,分別違章315次和272次。
此外,有網貼曝光,去年4月湖北耒陽市城管大隊所屬的湘D-82826從2005年起違章500多次,從未接受處罰。帖子還稱在違章記錄中排名第2、第36、第43和第67的也都是耒陽城管的車。
今年5月安徽省蚌埠市某地一輛車牌為皖C23909的城管車3年未年檢且有129條違法記錄仍然上路。
當月媒體曝光,江蘇溧陽城管執法大隊6輛執法「皮卡」的違章信息表,它們記錄了4年來的355條未處理違章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