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褒揚狀全文

【新唐人2011年10月7日訊】(中央社奧斯陸7日美聯電)賴比瑞亞總統瑟利夫、賴國和平鬥士葛波薇和也門女權運動家卡曼3位女性,今天共獲2011年諾貝爾和平獎,得獎褒揚狀全文如下。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決定,2011年諾貝爾和平獎由瑟利夫、葛波薇和卡曼平均共享,以表彰她們透過非暴力鬥爭,來維護女性的安全以及充份參與和平工作的權利。除非女性能有如同男性一般的機會,以影響社會各層面發展,否則世界上就無法實現民主與持久和平。」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2000年10月通過了第1325號決議,這項決議首次將女性在武裝衝突中所遭受的暴力,視為國際安全問題。決議強調,必須讓女性在與男性平等的基礎上,參與和平進程以及一般和平工作。」

「瑟利夫是非洲首位經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女性總統,自2006年就職以來,對建立賴比瑞亞和平、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以及提升女性地位作出了貢獻。葛波薇曾動員並組織不同種族和宗教信仰的女性,終止了賴比瑞亞的長期戰爭,並確保女性參與選舉的權利。在戰爭期間和過後,她一直努力擴大西非洲女性的影響力。在『阿拉伯之春』爆發前和爆發期間的最艱難環境下,卡曼在爭取也門女權以及民主與和平的奮鬥中,發揮了領導作用。」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希望,頒獎給瑟利夫、葛波薇和卡曼3位,能有助於終止許多國家女性現仍遭受的壓迫,並使女性發揮在民主與和平方面的龐大潛力。」(譯者:中央社張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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