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大事紀

【新唐人2011年9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3日電)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去年全案重啟調查,今年初收押許姓嫌疑人,江國慶今天獲判無罪。

以下是全案大事紀:

–85年9月12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5歲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

–85年11月1日,軍事檢察官認定性侵殺害女童的嫌犯是士兵江國慶,依強姦殺人罪起訴。

–86年5月4日,許姓嫌疑人在台中市保齡球館廁所性侵6歲女童,當場被捕;許嫌自白聲稱犯下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86年8月13日,江國慶遭軍方速審後槍決。

–90年12月10日,江國慶父親江支安指控軍方刑求,聲請非常上訴。

–99年5月12日,監察院認定國防部涉非法取供,且漠視全案另1許姓嫌疑人,糾正國防部。

–99年5月19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要求台北地檢署偵辦軍方處理江國慶案是否涉及刑求;台中地檢署偵辦性侵殺害女童部分。

–100年1月28日,台中地檢署傳喚許姓嫌疑人,移轉管轄給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聲押許嫌。

–100年2月1日,總統馬英九親赴江家致意,表達政府對江國慶案道歉。

–100年5月24日,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許嫌;另就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涉及不當取供部分,給予不起訴處分。

–100年6月8日,最高法院認為江國慶案已裁定開始再審,原判江國慶死刑的判決不存在,無非常上訴之必要,依法裁定駁回。

–100年7月13日,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9名軍官被控涉及江國慶案,台灣高檢署認為偵查尚未完備,再議有理由,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100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再審後,判決江國慶無罪。10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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