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2日訊】8月10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發生了一起強拆事件,當天上午,二三十個男青年來到東庫街東段,強行將一些屋子裡的住戶拖拽到屋外,並且用挖掘機將房子推倒。幾個住戶和拆遷人員打了起來,結果,一個住戶家著了火,1名拆遷人員被刀捅傷,6名拆遷人員被燒傷。(8月11日新華網)
這是見諸媒體的最新一次拆遷悲劇,不過,此次拆遷悲劇和以往絕大多數拆遷悲劇所不同的是,這一回肉體受傷的不是被拆遷戶,而是拆遷人員。在此事經國內媒體報導之後,不管是在門戶網站的新聞跟帖中還是在論壇和博客上,網民幾乎是一邊倒地拍手叫好。
看到該消息,筆者便自然而然地聯想到了兩年以前發生在江蘇的一次拆遷悲劇。2009年5月30日上午,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錦繡江南小區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一被拆遷戶在姐姐家中與上門的8名拆遷人員發生衝突。結果有1人被當場砍死,1人被砍成重傷,其餘人等不同程度受傷,死傷者均為拆遷人員。
兩個地方所發生的拆遷悲劇顯然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因為拆遷人員要強拆住戶房屋或者是正強拆住戶房屋的時候遭到了住戶的反擊。其實,在中國古代,強拆房屋的事情都很難找到。在那些時候,倘若是誰要強拆誰的房屋,住戶將強拆者打死也是天經地義的,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在今天的西方民主社會,同樣是這樣。
據報導,呼和浩特這些反擊強拆人員的住戶其實在此前並未和拆遷方簽訂拆遷協議,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拆遷人員就開始強行將住戶拽到屋外,未將屋裡的物品清出就開始用挖掘機將房子推倒。顯然,從情節上講呼和浩特的這些拆遷人員的行為比之前宿州的拆遷人員更為惡劣。不管是在中國古代還是在現代的西方社會,這些人被刀捅和被火燒都會被認為是咎由自取。
在房價高位運行的這些年當中,全國各地的拆遷事件不計其數,而強拆事件則佔有很大的比例。雖然很多項目在拆遷時進展順利,其實也帶有強拆性質,因為很多住戶知道鬥不過官方,才選擇了委曲求全。可以肯定地說,在數不勝數的拆遷案例當中,大多數的補償價格都不合理,這大概是在拆遷時拆遷戶與拆遷方或是官方產生矛盾的根本原因。
事實上,並沒有多少被拆遷戶骨子裡就抵制拆遷,而是因為拆遷補償不合理,在補償費用連二手房都買不起的情況下,很多居民就只能是將抵制拆遷進行到底。居民堅持不走,而開發商卻要趕工期,這就使得強拆的事情時有發生。縱觀這些年的強拆事件,我們不難看出,在拆遷衝突中,十有八九是被拆遷居民被打傷、打死,而絕少出現拆遷人員被打傷、打死的這種情況。
中國近些年群體事件與日俱增,所發生的群體事件多與拆遷、征地以及暴力執法有關,遺憾的是,我們的媒體很少會報導,大概都知道這些事情是火線,不能隨便亂摸。只是在這兩年,這些事件的敏感色彩才不斷消除。據筆者所知,很多土地被強征和房屋被強拆的老百姓往往是在向國內媒體投訴無果的情況下才轉向海外媒體求助的。所以,在前些年,我們在突破網路封鎖後,可以從海外的中文媒體上看到層出不窮的此類消息,而在國內媒體上則十分罕見,即使有,也是顛倒黑白的報導。
從宿遷的拆遷悲劇到呼和浩特的拆遷悲劇,看到拆遷人員死的死、傷的傷,雖然大多數網民都歡呼雀躍,但筆者筆者心裡卻非常沉重,雖然平日里對這些人的印象很不好,但他們畢竟也是活生生的生命。這些人雖然很可恨,但他們也有他們的無奈,他們其實和被拆遷戶一樣,都是這個制度的受害者。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我們這個民族千古未變的道德和法律規則,這些衝突中的拆遷戶難道不知道?顯然不是,他們之所以要以極端的方式反抗,其實不僅僅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有做人的尊嚴。
這些年,中國經濟發展速度非常快,各地的地價和房價也在與時俱高,雖然當局在征地和拆遷房屋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但缺乏合理性,並且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被大打折扣。一些地方官員為了取得政績,十分熱衷於建設形象工程和進行房地產開發。如果真的是因為這倒還不那麼可怕,最為可怕的是,不少官員將這視為聚斂灰色財富的重要渠道,因此而強拆民房和強征土地,並且故意壓低補償價格,導致群體事件和暴力衝突不斷。
幾乎所有的強制拆遷和強制征地行為的背後都有著官員腐敗的影子,為了獲得利益和維護既得利益,很多地方官員自然會想方設法地將失地農民和拆遷戶擺平。據筆者所知,有些地方的官員在拆遷居民房屋的時候甚至會動用黑社會力量,如今,諸如縱火逼遷、毒物逼遷、斷電斷水逼遷、半夜偷拆等等流氓手段已經被地方官員和開發商運用得爐火純青。
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員在這些年公信力的不斷流失與強制征地、強制拆遷有莫大的關係,而新聞媒體對這方面監督力度的不夠也是導致群體事件無法遏制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官員對於媒體不會輕易報導他們強制征地和強制拆遷的行為心知肚明,於是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往往是有恃無恐。失地農民和失房居民一般都不會抵制國家的合理建設,絕大多數都是因為補償不到位或者不合理而反抗的,一旦解決問題的溫和渠道被堵死,暴力反抗的出現就在所難免。
中國國內的新聞媒體在對拆遷事件的報導上很不平衡,似乎非常樂於報導拆遷方被殺、被打的消息,而對拆遷戶遭到拆遷方暴力對待的事情往往視而不見,這是媒體的悲哀,也是社會的悲哀,更是這個政治體制的悲哀。在民眾無法用選票決定官員為政命運的情況下,官員們只需要對上級負責,為自己著想,而絲毫不在乎民眾的處境和感受。
當拆遷悲劇只是個別現象的時候,我們也許可以認為是個案,但在拆遷悲劇接二連三發生的時候,我們完全有理由認定這是一個社會問題。要解決這一社會問題,僅僅只是靠媒體和網民的關注並非長久之計。要讓民眾的住房權等合法權益得到尊重,要遏制拆遷悲劇的發生,更需制度上的革新,而憲政民主制度就是解決這類問題的靈丹妙藥。
2011年8月11日
文章來源:《劉逸明的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