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30日訊】從2009年至今,已簽署反酷刑公約以及難民地位公約的韓國已經強制遣返十位法輪功學員回中國,目前學員下落不明、處境堪憂。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星期二前往韓國代表處請願,呼籲韓國,秉持民主人權價值,停止遣返行動。
二度來韓國代表處,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帶著請願書,希望韓方正視中共滅絕性迫害,停止遣返法輪功學員回中國。
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理事長蕭松山:「在中國大陸,從1999年以後,都一直對法輪功採取這種酷刑迫害的,他們(韓國)把法輪功學員如果送回去的話,等於說法輪功學員生命安全都會有危險,等於說把他送入虎口一樣,等於是殺人行為。」
營救協會向媒體說,目前十位遭遣返者全部失聯,還有六十位學員,面臨申請難民遭拒,被迫遣返的命運。
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理事長蕭松山:「(韓國)他們也簽署了反酷刑公約,還有難民的地位公約,所以他們應該要有捍衛國際人權的責任。」
一個禮拜多前,韓國首爾行政法院才以「修煉法輪功回國有受迫害的可能」為事實根據,對一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訴訟作出勝訴判決。 美國議員也已經聯名寫信給韓國政府,呼籲停止遣返﹔各界關切之際,韓方態度備受矚目。
新唐人亞太電視郭雲開、陳真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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