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26日訊】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貪污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8月26日更一審出現逆轉判決,改判陳水扁與吳淑珍無罪。但涉及的南港、洗錢等其他部分則判應執行刑2年8月﹔妻子吳淑珍判應執行刑1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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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8月26日訊】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貪污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8月26日更一審出現逆轉判決,改判陳水扁與吳淑珍無罪。但涉及的南港、洗錢等其他部分則判應執行刑2年8月﹔妻子吳淑珍判應執行刑1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