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潘:故宮之「門」 一個國家的文化之殤

【新唐人2011年8月25日訊】「紫禁城在表面上是一片平靜,內裡的秩序卻是糟亂一團。」這個末代皇帝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中的一句話,似乎在冥冥之中,它還迴蕩在如今的故宮上空。從鬧得沸沸揚揚的「盜竊門」、「錯字門」、「會所門」、「解僱門」、「文物門」,再到「私賣門」與「門票門」,完全地暴露出庭院深幽的故宮內裡秩序的糟亂之勢。

中國官僚文化病症的又一典型

隨著網友「龍燦」在7月30日晚間在微博中喊出:「告訴大家一個震驚的消息,故宮又出大事了!」一個重磅消息,又敲開了故宮剛剛緊閉的大門,打破了其表面的平靜,媒體的「扒糞」,扒出了故宮一件又一件的醜聞。

國家文物局官網8月2日刊發了《關於故宮博物院珍貴文物損壞情況的通報》,從文中可知,在7月4日上午「一級文物宋代哥窯青釉葵瓣口盤損壞」事故發生後,僅僅是故宮博物院自己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了調查。到了將近一個月後,在先被媒體曝光後的8月1日,故宮博物院才向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報送了事故調查和整改情況的報告。這就意味著,在損壞事件發生之後,故宮選擇了關起門封鎖消息。但《文物保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館藏一級文物損毀的,應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核查處理。

如此處理方式,不禁讓很多人疑慮,假如沒有網友的曝光與媒體的及時跟進,這個事件會不會就在欺上瞞下中不了了之呢?事實上,從公眾的意見來看,出現意外事故,並不是最大的不可原諒之處,最主要還在於故宮資訊不公開的做法,與一貫的傲慢、愚蠢、蹩腳的回應方式(先矢口否認最後沒辦法抵賴了,才一點點地坦白交代),火上澆油地激怒著民眾。

資訊時代,合格的資訊應對之道,似乎總是成為當下很多機關單位的「阿喀琉斯之踵」,最後變成「達摩克利斯之劍」。從目前來說,故宮已經「成功地」將自己和紅十字會、鐵道部結合,躋身構成了「三劍客」,刀刀刺痛了民眾的心,或者說,成為了「三賤客」———令國人大為光火,遭集體鄙視討伐的三個對象,形象和公信力幾乎跌到谷底。

還有,在央視8月1日晚播出故宮受損文物之後,更是驚起輿論的喧嘩,因為受損文物與目前故宮官方網站提供的「故宮藏品資訊」中,唯一一張宋代名為「哥窯青釉葵瓣口盤」的藏品圖片明顯不符,於是「贋品」與「被掉包」的質疑隨之而來。但且看故宮新聞發言人馮乃恩的回答吧:「這個故宮同名的有好多,但是編號不同,這是誤傳。」至於具體到底幾個,他「不搞業務我不知道。」如此語焉不詳,如何服眾?

再來回顧下故宮在「錯字門」與「會所門」的表現。堅稱「撼字沒錯,顯得厚重」,但後來又改稱這都是故宮下設的保衛部門擅作決定,未匯報、請示領導。建福宮變會所的質疑,故宮的官方回應同樣是否認:完全不存在此事,並責怪媒體報導有失偏頗。但在事實面前,故宮又一次用慣用的伎倆回應稱,是承擔花園接待服務工作的北京故宮宮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在未經院裡審批的情況下,擅作主張。」

很顯然,這般一貫漏洞百出的傲慢回應,與前段時間的紅十字總會和鐵道部何其的相似!從這些部門的身上,我們可以窺探到中國政治文化病症,強大的官僚主義無孔不入地滲透到這些部門,不管是公益性質的組織、文化機構,還是國家機關,都患上了這種病症。這種官僚主義,可以視民意為無物(「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視公共事件猶如私家瑣碎小事,內部處理;視人命與公共財產為草芥。在這樣的背景下,第一時間的承認與道歉,對其似乎成為了一項高標準高要求了,公開透明的運作過程也成為稀缺品。在理念與行為上,這些官辦部門每每展現給民眾就是「民眾早已過河了,官方還在河裡摸著石頭」的自娛自樂、落伍、蠻橫的態勢,且還一再地認為,民眾對他們各種呆滯落後的言行舉止與做法的指責,是誤讀誤解,且深深傷害了感情。

運作不透明與價值偏離是最大的沉痾

破損宋代哥窯青釉葵瓣口盤為贋品的質疑,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北京故宮對藏品的公開存在問題。在其官網上,只能見到少量的藏品(宋代哥窯青釉葵瓣口盤也只有一個),還有多少藏品養在深閨人未識呢?因此在破損口盤曝光後,人們難免會起疑。而除了藏品上的資訊不透明,更為重要的是財政等方面的不透明,成為同類文博單位管理的最大沉痾。

故宮是直屬於文化部的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不同的是,故宮屬於財政撥款單位,維修費用、行政支出等全部都是通過年度預算向財政部申請。相應的,故宮每年的門票收入也應該全額上繳國庫。但事實上,據財新網刊發題為《10萬元封口費懸案》的記者手記,故宮再次被曝2009年曾發生私分票款案。故宮內部人員勾結導遊直接帶遊客進故宮,繞過買票環節。遊客的錢不是去財政部,而被私下勾兌。傳故宮曾付給舉報人10萬元封口費。

此外,高達上億元的商業開發收入和院外所屬產權房屋出租所得,更不在公眾視線之內(故宮票價的年總收入也才5億元左右)。比如以院外所屬產權房屋出租、下屬紫禁城出版社興辦公司等方式,獲得不菲的收益。而最引人矚目的就是其下屬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故宮文化服務中心,也正是它與香港益誠進行合作經營,註冊成立了北京故宮宮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才有了「會所門」。

故宮這樣的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應該歸誰?誰來監管其商業化運營?《國有資產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故宮是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全國人民。故宮等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應該上繳國庫,歸全國人民所有。但是,由於沒有專門的立法規範,此類國有資產的監管比較混亂,財務制度也缺乏透明度。目前,對此類國有資產實行多頭監管,文化部、文物局、旅遊局等機關根據各自的情況分別監管。這種監管的亂局,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故宮現今的亂象叢生。

其實,作為文博單位,商業經營行為並不可怕,只要能夠做到資訊公開透明,讓每一個細節在擺放在公眾的視線裡,就不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從世界範圍來看,很多知名博物館運營資金中很重要的一個來源就是通過商業運營所得。以英國的大英博物館為例,其門票全年免費,政府提供大概60%的資金用於博物館維繫,剩下的40%則來自於博物館的商業運營和社會捐贈。還有如在盧浮宮的中文網站的「參觀資訊指南」欄目中的最下一個標題,就是「舉辦私人活動」,其內容「盧浮宮,曾經的皇家宮殿,如今的國際知名博物館,是舉辦個人活動極具聲望之地」。還比如,臺北故宮博物院也有「富春居」、「三希堂」等餐飲場所,但並沒有引發星巴克進入北京故宮的那般爭議。這是因為,這些場所的佈置,並未破壞臺北故宮的文化氛圍,「富春居」被佈置成黃公望《富春山居圖》中的氣氛,「三希堂」裡面供奉的東西都和清朝乾隆相關,和故宮文化氛圍都相一致。

另外,據頗受公眾關注的臺北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陳述,臺北故宮的財政極其透明,詳細到僱傭了多少人和每一分錢的用途。「立法院」也會進行監督,一年兩次他們都要向其做報告。他們自己的網頁也有所公佈,上面分幾個部分,贊助會列出指定用途,委託業務裡像禮品店、餐飲等每年都會定時公佈開銷。門票、禮品店、餐飲服務、品牌授權等全部收入,大部分進入公共財政,一部分進入藝術發展基金,用於購買文物等。每一筆款項都會公佈在網頁上,各種明細都一一可查。此外,周功鑫秉承「行塑典藏新活力,創造故宮新價值」的理念,極力拓展了故宮的價值與教育功能,放大了故宮的文化公共屬性與文化建設的責任,具體如籌建「文化創意產業育成中心」,開辦文化創意課程邀總裁上課、把故宮的形象時尚化,讓台灣年輕一代也喜歡上故宮等等,想盡辦法讓民眾親近故宮,愛上故宮,而不是使之成為少數人的「聲色場」。

這些做法,無疑值得北京故宮深刻地學習,只有建立公開透明的制度,回歸文博單位的文化公共屬性,才能從根子上避免一次次地將自己送上輿論的風口浪尖、聲名狼藉。

文章來源:《南方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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