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3日訊】(中央社瓜地馬拉市2日法新電)瓜地馬拉法院今天將4名退伍軍官各判處6060年徒刑,這4人在1982年內戰期間,殺害了200多位平民。
法院判決書寫道:「本庭一致宣告,被告為殺人兇手,在此罪行下,每有1名受害者就須判處30年徒刑,總共6030年徒刑。」
此外庭上針對「國家安全部隊違反人道罪行」,再加判30年徒刑,總計4人各獲判6060年徒刑。
庭上表示,這起大屠殺使貝旦省(Peten)拉斯杜斯艾雷斯村(Las Dos Erres)從地圖上完全「消失」,實在「喪心病狂」。(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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