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不滿動車慘案原因不明賠償太低

【新唐人2011年7月28日訊】中國溫州動車慘案進入第6天,當局急以50萬元賠償了事,並有所謂的“獎勵費”,鼓勵遇難家屬早日達成賠償協定,使家屬十分不滿。有律師表示,沒有調查原因就賠償是以錢息事寧人。律師們普遍認為賠償金額太低。

據報導,“7.23”溫州動車事故首個賠償結果26日達成,賠償金額為50萬,其中5萬元是對迅速達成賠償協定的獎勵。死者家屬金先生表示,家屬們都不滿動車事故原因不明以及賠償太低。

金先生:「現在人都沒了,死者的家屬沒有一個交代,這個事故的原因是什麽?第二個問題,賠償的方式,這一條人命五十萬。他就跟你說,什麽東西現在都包括在這裡面了,說也沒用,一口價,肯定是不滿意的嘛。」

不少律師從專業角度進行分析,都認為50萬元的賠償標準過低。“獎勵費”既不恰當也不公平。河南李孟梅律師表示,根據不同人,不同的情況,賠償的金額應該不同,沒有調查原因就賠償是以錢息事寧人。

李孟梅: 「溫州的那個事故沒有查清楚,有沒有過錯,那個賠償,鐵道部那個標準都是多少年前的一個標準,肯定要偏低一些。一次性的給你五十萬塊錢,先不要簽字,如果你簽了(獎勵費)以後,你再起訴,你自己就要佔被動了。」

7月23日兩列動車在溫州境內追尾造成200多人傷亡,慘禍發生一天半,當局就停止搜救,打算掩埋車廂殘骸,「毀屍滅跡」。25日傍晚,很多不滿的遇難者家屬到溫州市政府上訪。

新唐人記者熊斌、李玫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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