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3日訊】在21日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了賴昌星要求延緩遣返的上訴之後,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已經在北美東部時間7月22號下午,從加拿大溫哥華被遣送回北京。他的律師麥塔斯,週五首次對聯邦法院拒絕延緩遣返的判決做出回應。他對法官的判決感到遺憾,但認為加國司法體制在對待賴昌星的態度上做出了榜樣。
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在書面聲明中說,法官肖爾在判決書中沒有涉及他提出的多個重要問題,結論和查明的事實有不符之處。他認為,法官過於看重外交保證的存在,而忽略了保證的措辭和具體內容。
關於是否上訴的問題,麥塔斯說,這是最後的判決,因為法律不允許對延期執行的判決作出上訴。
麥塔斯在最後寫道:“在過去的十一年中,加拿大司法體制在處理賴先生的案件時,雖然不是每次都接受他的證據和立場,但在對待他的方式已經樹立了典範,也在司法方面給中國做出了一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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