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1日訊】 醜聞、緋聞和奇聞,是新聞界的「三一律」,也往往是媒體爭相追逐、窮追猛打的焦點。只是,這次的醜聞,卻來自於新聞界自身。
「警察─酒店(黑幫)─記者」三角共生關係
近日,臺灣新聞界傳出多名社會線記者與酒店業者、不肖員警掛鉤合作,共同持股經營從事色情交易的酒店,並由記者擔任酒店業者與員警、執法單位之間的「白手套」角色,負責拿錢代酒店業者向警方行賄,「疏通」執法人員不對酒店經營進行嚴格查檢,從而縱容酒店內的種種不法交易行為。
甚至傳出部分記者還主動向酒店業者伸手要錢,以「不給錢就踢爆酒店內幕」為由、挾警方與民意作為後盾向業者敲詐取財。消息傳出,震驚臺灣社會,各界紛紛要求嚴格檢討警察風紀及媒體記者自律風氣。
事實上,這種「警察─酒店(黑幫)─記者」之間的地下社會秩序與三角共生關係存在已久,若說有數十年歷史並不為過,而且不僅止於發生在臺灣。
由於「酒店(黑幫)怕警察、警察怕記者、記者怕黑幫」的特殊社會生態鏈關係,使得許多酒店業者拿出鈔票、甚至美色來誘惑心術不正的記者與警察,拉攏他們成為自己人、甚至是股東,組成「地下鐵三角」,以規避法律查緝與社會監督。
其中,記者主要負責監聽或探詢警察的查緝行動,為業者通風報信;或者當業者遭到執法人員掃蕩後,希望減少「損失」,託記者代為行賄執法人員,以求獲得從輕發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甚至,即便具有不同黑道背景的業者彼此間出現糾紛爭鬥,有時也找來地方人脈較廣的記者代為協調溝通。
原本被期待守護正義的新聞記者,竟然淪為與黑道流氓別無二致的圍事地痞;記者原本被期待為監督社會的「守門犬」,竟墮落成為色情酒店的「看門狗」。天壤之別,豈不諷刺?
只是,過去往往是名氣有限的小報記者敢淌入如此污濁的黑色渾水,大報記者往往考量媒體形象、社會觀感、以及媒體內部的企業紀律,較少傳出類似醜聞。不過,這次被警方查出涉及插股酒店的記者,居然涵蓋《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以及《壹週刊》等主流媒體,令傳播業界與學界震驚與感歎不已。
媒體大環境緊縮與價值變異
整起事件雖然是由《壹週刊》自己獨家踢爆、「大義滅親」,獲得不少業界記者的肯定。但更多記者、學者以及社會大眾所憂慮掛心的是:像這樣遊走黑白兩道的「白手套」究竟還有多少?這種現象將對傳媒與社會造成多大影響?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首先,這類不肖記者的不當作為絕對是瀆職失責,違背公司的信任,將媒體公器私用,濫用記者「無冕王」的社會權力,淪為提筆為槍的文化流氓,扛著媒體的光環招搖撞騙,甚至恐嚇勒索,與黑幫團夥殊無二致。不僅拖累所屬媒體的名譽聲望,也連帶打擊了媒體記者的整體形象。
再者,記者遊走法律邊緣、周遊黑白兩道的灰色地帶以牟利,雖然從法律上無法將其定以貪污重罪,但此舉嚴重違背公眾對記者的信任、辜負社會對記者伸張正義的期待──而公眾的信任與期待,卻正是媒體權力與正當性的奠基石。一旦流失,不僅眾人對於媒體將更為鄙夷、訕笑,也將讓媒體的閱讀率、收視率以及公信力向下滑落,讓記者與媒體的社會地位益發跌墜,從而連帶拖累媒體企業的經濟營收。
至於為什麼記者要與黑幫、不肖警察拉幫結夥、相互掛鉤?說穿了,根本上還是由於部分記者職業道德消亡、專業自律不足所致。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許多資深社會線記者不約而同地指出,長年在黑幫、酒店、警局那樣複雜的環境內穿梭,記者為了經營新聞與人脈必須與黑白兩道打交道、結朋友,但卻也因此容易受到黑幫人物或不法業者的金錢誘惑,一旦意志不堅、道德不彰,就容易淪為黑幫賴以賄賂警察與司法人員的白手套。
此外,媒體大環境的市道緊縮與媒體經營價值理念的變異,造成記者工資的長期下滑,也是另一個重要因素。
「尤其報紙與電視(記者),幾乎都要忙到半夜,或二十四小時待命運轉,就像消防員、急診室醫師一樣;然而記者職業聲望與受尊重的程度,卻每況愈下,其中有個體因素,更多的是群體環境。」以披露臺灣「業配新聞」(即「置入性行銷」)嚴重亂象而名噪一時的資深媒體記者黃哲斌曾分析指出,臺灣媒體環境的諸多變異行徑,與臺灣媒體大環境結構「僧多粥少」、「賺錢至上」的扭曲價值觀高度相關。
若干走過早年臺灣媒體繁華榮景的資深媒體人也指出,20年來臺灣的國民所得數字雖然向上增長,但新聞記者的入行起薪與平均薪資卻不增反減。
的確,記者在經濟上無法獲得足夠保障,或許可能導致部分道德不堅的記者禁不起金錢誘惑,從而出賣職業尊嚴與品格。但是,品格無價、道德無價,記者向來不是「錢途光明」的行業,許多成就感更是來自無形的關懷弱勢、伸張公義、守護社會等實踐,不是價錢所能稱斤論兩。
堅守職業道德與氣節者,雖或不能「財富五車」,至少可隨著筆下無數報導而傳芳後世。但若棄守專業,與黑道、惡警同流合污,則不啻是另一個現代版的浮士德(Faustus),將靈魂出賣給魔鬼交換短暫的名利情後,等待他的將是痛苦無間的深淵,豈不哀哉?
文章來源:《新紀元周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