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1日訊】經過三天的聆訊,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裁決有條件釋放賴昌星,但對他來講,更重要的應該是週四聯邦法院對他風險評估上訴的裁決。下面來看本臺記者從溫哥華髮來的報導。
週三上午的聆訊中,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一開始就表示不再聽取賴昌星律師的結案陳詞,而是直接宣佈將他有條件釋放。
審裁官說,賴昌星自1999年以來,一直配合移民部的調查,並基本遵守釋放時的附加條件,這一點對裁決釋放他起了重要作用。
而此前專家證人提供的賴昌星涉嫌非法設賭的問題,審裁官認為賴昌星並沒有因此被逮捕,也沒有被指控,說明證據不足。至於和黑幫的聯繫,審裁官說,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賴昌星曾試圖獲得偽造證件。
審裁官強調,不能因為移民部執法方便而剝奪當事人的自由,羈押應該是最後的手段,賴昌星雖然有潛逃的風險,但可以通過設置附加條件來控制。
賴昌星在裁決後被帶回菲沙監獄,預計晚些時候釋放。但條件是晚上11點到早上8點不能外出,不能與黑幫成員接觸,定期向邊境局報導。
週四,聯邦法院還將審理賴昌星對移民部風險評估的上訴,如果敗訴,賴昌星最快將在週五被遣返。
新唐人記者嘉蔓溫哥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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