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溪爭議 環署替桃縣發許可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8日電)中華映管公司原廢水排放經日前環評決議擬將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桃縣遲未發排放許可。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在環評大會上說,這是政治問題,將由中央直接發許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第208次環評大會,審查中華映管公司龍潭工業園區擴大編定計畫。環評委員於會中說明,中華映管公司與友達的事業廢水原本排放至新竹縣轄內的霄裡溪,經日前專案環評結論,華映未來將設置專管改排廢水至老街溪上游的桃園縣龍潭鄉放流口「美都麗橋」。

而改排專管設置本應經桃園縣府審核同意,且老街溪流域有不少農田,美都麗橋轄區桃園縣龍潭鄉公所強烈反對,龍潭居民對華映可能排放重金屬與有機物,仍有相當大疑慮。

環評委員於會中表示,專案環評結論已加嚴華映改排至老街溪的放流水標準:全區放流水量不得超過1萬9000噸,全區用水回收率應達85%、生化需氧量最大限值10mg/L等條件。

有委員提問,因自來水廠計畫擬將具甲類水體的霄裡溪做為新竹新埔區水源,盼華映盡早完成改排。究竟華映與桃縣府協商進度為何?華映代表回應,桃縣府說要等老街溪整治計畫,在專管改排未完成前,不會開發。該委員質疑,華映與桃縣府協調時程根本不確定,改排期程恐延宕。

沈世宏於會中則說,此案因涉及兩縣市本身就較複雜,屬政治問題,而桃縣遲未發排放許可,新竹縣政府也直接向環保署申請由中央直接發放排放許可,這是政治問題;環評結論非常清楚,就是要改排,若桃縣遲未發放則由中央發。

環評大會決議此案依4月29日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結論,另修正導電度標準最大限值為1年內2000mg/L、1年後1600mg/L,改排至老街溪兩年內至少要降至1200mg/L,總氮最大限值為10mg/L。

桃園縣政府對此回應,事業廢水導電度標準一直是最大問題,桃縣要求華映至少應達到農田水利會訂出的灌溉水導電度標準750mg/L,華映向縣府申請4次排放許可,都未能如期提出補正資料,因此駁回。如今就算中央發排放許可,專管設置也還需向桃縣轄內鄉鎮申請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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