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屆優質新聞 首納網路媒體

【新唐人2011年6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9日電)內政部主辦的「優質新聞」評選活動邁入第7屆,今天正式開跑,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社會快速變遷,媒體越趨多元,網路媒體類今年將首度納入評比項目。

內政部自民國93年舉辦「優質新聞」評選活動,今年由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學會繼續承辦評選,鼓勵媒體以多元、平衡觀點切入,並選出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的優質新聞,包括電視媒體類、廣播媒體類、平面媒體類及網路媒體類4大類目,獲獎作品最高獎金新台幣3萬元。

內政部下午公布「優質新聞獎」評選辦法,並邀集媒體產官學界代表,舉行「被害人隱私V.S.言論自由」座談會,會中針對傳統媒體如何因應被害人或未成年人個資在網路曝光,及媒體引用網路資訊作為新聞素材注意事項聚焦討論。

與會者包括:江宜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何吉森、中央通訊社社長陳申青、公視新聞部經理何國華、民視新聞部經理胡婉玲、自由時報副總編輯吳俊彥、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台灣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劉淑瓊、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等人。

江宜樺表示,網路新聞議題涉及2塊不同領域,中央社、新頭殼及入口網站等,對新聞設有守門機制,另一塊網民網友提供新聞素材部分,卻沒有公司企業負責;前者可以找出守則,發輝自律他律作用,後者卻難做出獎懲。

陳申青則認為,未來網路新聞主流的最大基礎還是來自傳統主流媒體。根據1項大學生「新聞接觸率」調查,73%受訪者資訊來源是入口網站雅虎,主頁每天約有近700萬人瀏覽,而學生較為相信的新聞媒體是報紙、電視,這是傳統媒體目前還可以努力的地方。

何吉森說,NCC管制主流媒體,目前有關隱私權開罰約2、30件,網路下載相關事件約10幾件。

促進相關單位對不當網路內容守望的「WIN網路單e窗口」執行長黃葳威表示,過去有投訴電子報案例,過程需要很多溝通,建議報業公會將電子報列入討論,案例討論也有需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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