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非輻污區梨穗進口

【新唐人2011年6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農委會農糧署表示,13日已完成100年底高接梨所需進口日本梨接穗案件審查,核准自未受輻射污染的京都等地區輸入梨接穗19萬3000公斤,有輻射污染疑慮的福島縣禁止進口。

農糧署副署長許漢卿表示,依據梨接穗輸入檢疫作業辦法,以及梨接穗進口申請及審查作業程序,今年核准輸入梨接穗的農民團體有10個單位。

包括苗栗縣卓蘭鎮農會、大湖地區農會、卓蘭鎮傑農合作農場、台中市東勢區農會、和平區農會、石岡區農會、新社區農會、后里區農會、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以及台中縣青果生產合作社等。

供穗國家則是日本,供穗地區包括京都府、秋田、新潟、兵庫、熊本、大分、福岡、鳥取、島根等縣,並停止進口受日本311地震海嘯輻射外洩污染的福島縣梨穗。

他並說明,今年核定梨接穗進口數量計19萬3000公斤,分別為豐水品種6萬8000公斤,新興品種12萬1000公斤,幸水品種2000公斤、愛宕品種2000公斤等。

他補充,實際進口的梨穗品種及數量,仍應以檢疫合格者為限,不得超過今年核定的品種及數量;同時已請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加強產地檢疫,只要是日本公告的輻射污染區內供穗園,不予採穗,其他非輻射污染區域,日方必須提出供穗梨園未超過輻射污染標準的檢測證明,才能採穗、辦理輸出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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