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報告:澳法律具監督性 但缺乏平等

【新唐人2011年6月15日訊】世界司法工程2011年的法治指數年度報告顯示,澳大利亞在問責制上排行第四。領先於先進國家,但在保障平等待遇和無歧視方面處於所有高收入國家之尾,排名40。

由美國律師協會聯合國際律師協會、泛美律師協會、泛太平洋律師協會等律師組織發起的『世界司法工程』(The World Justice Project) 在其年度報告中公佈了2011年的法治指數澳大利亞在66個國家中,在問責制方面排行第四。世界司法計劃的法治指數是一個新的用以衡量一國法治狀況的評 估系統。但報告也顯示,澳大利亞在平等待遇以及消除歧視方面仍存缺陷。

該報告顯示,澳大利亞在法制的多數方面都表現相當不錯,在問責制方面 排行第四,表明澳大利亞有著良好的相互制衡制度,並且其機構能有效預防,調查以及懲罰瀆職行為。法治指數有8個指數,澳大利亞在其中的6個指數中名列前 10位。民事法院有效而獨立,儘管在翻譯員保障上有欠缺,而且法律援助費用過於高昂而難以支付,特別是對弱勢群體來說。在這方面,澳大利亞落後於其他幾乎 所有高收入國家。儘管在保護最基本權利方面,澳大利亞是名列前茅,但它卻在保障平等待遇和無歧視方面落後於別國,特別是在對待移民和少數族裔方面,澳大利 亞處於所有高收入國家之尾,排名40。

新西蘭法治在多數方面都領先於其它亞太國家,日本排名其後。

世界司法工程創始人紐考姆(William H Neukom)表示, 「法治對社會各界的運行非常重要。它是提高政治穩定,經濟機遇,社會發展和基本公平公正的關鍵因素。如果沒有法治,婦女和兒童會遭受暴行,腐敗的政府會濫用公共資源,經濟發展也會停滯。」

衡量法制的新方法 – 法治指數

世界司法工程年度報告介紹了衡量法治狀況的評估系統,和多方面的新數據——比如政府官員是否有問責制,法律機構是否保護基本權利以及允許普通人享有司法公正。

世界司法工程的高級經濟師龐塞(Alejandro Ponce)表示,「法治指數衡量法律的實際執行力度以及對人們生活的影響程度。當今世界缺乏在這方面的可信可比的全面數據,而法治指數意在填補這個空缺。」

法治指數利用的數據通過嚴格收集和整理而來。數據來源包括對全球公眾進行抽樣調查,以及詳細的問卷調查,後者在當地的法律專家中進行。到目前為止,已有 66,000普通市民和2000名專家參與了此調查。目前調查數據覆蓋全球66個國家,估計到2012年會擴展至100個國家。

世界司法工 程的執行主任劉紅霞(音譯Hongxia Liu)表示,對世界上所有國家來說,實現法治是一個長期的挑戰,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這份報告並不是要譴責或羞辱任何國家,而是要為那些具有可比性 的法律文化和同等收入水平的、同一個區域內的國家提供有用的參考點。

關於世界司法工程

世界司法工程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組織,致力於推進法治。該工程由美國律師協會聯合國際律師協會、泛美律師協會、泛太平洋律師協會等律師組織發起,其資金支持來自比爾與蓋茨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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