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完塑毒 訂塑化劑執法基準

【新唐人2011年6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1日電)全台今天同步銷毀塑化劑污染食品,總重量超過286公噸,行政院衛生署下一步將訂定塑化劑容許攝取量,做為管制塑化劑的執法參考標準。

衛生署統計至今天傍晚為止,有毒塑化劑污染食品案波及近300家廠商、超過960項食品,超過百噸,掃蕩毒塑食品的全面稽查行動也接近尾聲。

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高雄市、屏東縣等縣市今天同步執行銷毀,共有286.44公噸的膠囊錠狀食品或果汁、運動飲料被送進焚化爐或汙染處理廠。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指出,人會接觸環境中的各種塑膠製品,不可能塑化劑「零暴露」,衛生署下週一將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塑化劑的每日攝取容許攝取量 (TDI),如此才能了解吃到、沾到哪些含塑化劑的食物或塑膠用品,才叫做過量。

康照洲說,政府這次掃蕩塑化劑食品案,以6種塑化劑當指標,這其中DNOP的科學數據不齊全,衛生署請專家先評估DEHP、DINP、DBP、BBP、DIDP等5種常用塑化劑,參考歐美等國的資料,相信很快就會先訂出台灣的參考標準。

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吳焜裕說,嚴謹的做法是先進行風險分析,接著訂定台灣本土的每日容許取攝量;在掃除食品惡意添加塑化劑之後,衛生署儘快訂出每日容許取攝量,接下來才有執法的最基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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