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11日訊】上海市民朱金娣緊急向市長韓正,借8千8百元訴訟費。
朱金娣,因2002年12月19日家中私房被搶,在2004年4月26日,通過協調簽定了三張協議進戶單分戶表。
動遷安置協議淸冊裡寫著,將朱金娣安置在浦東新區東波路585弄11號101室。 2005年中房動遷公司不法人員違造協議、製造矛盾,法院將朱金娣居住了8年之久的,沒有產權證的房屋判給別人。
朱金娣認為,浦東新區的法官即不講法,又不講理,連最其馬的法律程序和實體都不講。
朱金娣表示不吃、不喝,也付不起。請韓正市長借一萬元錢付上訴費,等官司結束了,準備沿街乞討也要將這錢還給您!
謝謝!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1/06/11/a545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