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運動:關注黃琦出獄後人身自由狀況

【新唐人2011年6月9日訊】權利運動發布:2011年6月10日是六四天網創辦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先生,在被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資料罪”,判刑3年後被釋放日期(判決書上註明的日期),這也是黃琦因為從事人權工作繼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後第2次遭遇打壓。

權利運動”首先對黃琦先生重獲自由感到欣慰,同時對黃琦先生在獲釋後人身自由是否會被限制感到擔憂,因此在此呼籲海內外媒體和人權組織繼續關注黃琦出獄後的人身自由狀況。此外,還希望那些關注中國人權前線活動者權益的組織,就黃琦先生恢復天網以及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提供協助。

“權利運動”還藉此機會向公眾說明,3年前北京奧運會前夕,正是因為黃琦被抓捕和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被打壓,才決定成立更為激進的人權組織“權利運動”以向中國(共)當局施壓。告訴中國(共)當局抓捕黃琦後,會有更多類似黃琦的活動者站出來。要打壓和摧毀民間組織“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則可創建更為激進的人權組織。

“權利運動”在創建初期,積極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被打壓的義工黃琦、鄭大靖呼籲,並探索以立足基層社區開展人權倡導活動,組織基層社群人權活動者進行遊行、示威,傳遞街頭活動等人權倡導策略。相對激進的活動策略,導致了2008年——2010年3年期間,“權利運動”的核心義工們紛紛被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資料罪”、“尋釁滋事罪”、“毀壞公物罪”、 “毀誹謗罪”等罪名遭到逮捕和判刑,有的核心義工更被秘密綁架並以“案件涉嫌國家機密”為由遭秘密判刑。

2011年4月,“權利運動”負責人之一胡軍先生,被新疆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義立案偵查,目前處於面臨被起訴困境。 3年時間裡,“權利運動”組織在經歷各種打壓中頑強地生存下來。也藉此機會向當局重申我們的立場:“權利運動”追求的是基層社區成員人權的保障,我們堅持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框架規定為準則,倡導堅持非暴力的推進人權抗爭策略,我們追求的是社會最基本的公平和正義。

最後向當局重申:尊重人權是人類發展歷史中不可抵擋的潮流,任何針對人權活動者和民間組織打壓等,阻礙公民社會發展行為都是歷史逆流。當你們看到齊奧賽斯庫、薩達姆、卡扎菲等獨裁者被自己人民拋棄的下場,當你們聽到埃及那些鎮壓學生的幕後者被押上審判席消息時,我們在此善意提醒你們:不要讓他們的今天成為自己的明天,這個時候做出選擇和改變對你們都還不晚。

“權利運動”是一個由志願者在2008年10月建立的人權倡導組織,目的是通過行動保護中國底層百姓最基本的人權並促進社會的公平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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