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 7月初受理申請

【新唐人2011年6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 8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每年推動的「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預計為7月初至8月中旬。

營建署官員表示,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新台幣3600元,補貼期間為 1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 220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80萬元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15年。

官員補充,住宅補貼從民國96年開辦,今年與往年不同的部分是,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減輕民眾購屋負擔。

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申請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機動調整,較第二類(一般戶)的優惠利率少0.575個百分點。

官員指出,今年租金申請戶數額度為2萬4000戶、購屋貸款為1萬戶、修繕住宅貸款為5000戶,預計7月開始受理至8月中旬,須2至3個月進行審查。

官員進一步指出,5月邀集縣市政府及學者專家討論有關租金補貼額度是否依城鄉差距而不同,縣市政府多希望維持現狀;學者專家則認為應考慮其他因素,如家庭因素或年收入調整。

  官員表示,全案將送行政院做政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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